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做到用好手中的审判权,审理好手中的每一件案件,用自己的良心,以自己的努力,用法律的天平托起百姓手中的天平。
谈办案,
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以对公平的坚定信念、
对正义的不懈追求,
诠释着一名基层法官对党、对人民、
对司法事业的高度忠诚。
法官的幸福,源自于一个个纠纷在自己手中得到圆满的成就感、源于当事人及社会对自己工作的肯定。
谈职业,
她把公正审判、
化解矛盾纠纷、
构建和谐社会
作为自己毕生追求的最高境界。
她就是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邹丽娟。2019年2月,她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了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的荣誉称号。
公正的力量
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法官的分量也在于公正。
邹丽娟曾经办理过这样一批案件。业主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迟迟未能交付房屋。224户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审法院支持了部分业主的部分诉讼请求后,引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对部分案件上诉,部分业主上诉,还有部分案件是业主和公司双方皆上诉。案件数量多,又是系列案。业主情绪激动,经常三五成群跑到法院要求给说法,邹丽娟几乎每天都要接待不同的业主。
在办案中,邹丽娟还了解到另外一个问题:除了这224户业主外,还有400多户业主等待案件的处理结果,准备起诉。邹丽娟经过梳理案情,并参考大量的案例之后,合议庭拿出了处理意见,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判决。同时,积极引导开发商与其他未起诉的业主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将400多件案件消化于诉讼之外。
和谐的分量
天平在肩,重任如山。
一起因家庭成员矛盾引发的共有权确认纠纷案件摆在邹丽娟案头上。
细看材料,邹丽娟发现,为了一处房地产的所有权,母亲、儿子与另外两位女儿闹得不可开交,仿若仇人。且因该案引发了一件租赁合同民事纠纷及行政纠纷案。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情绪都非常激动,还差点酿成人身伤害事故。
掩上卷宗,邹丽娟心情沉重。
她先后多次分别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反映的情况,把各方矛盾症结所在了然于心。邹丽娟先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表示理解,再从对方当事人的立场上进行劝说,缓和传达对方的意见,将案件所涉的法律规定分别向各方释明。邹丽娟在以亲情为调解主线的同时,引导他们的诉求回归合理区间值,研判各自的诉讼风险。
经过数十次的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与此同时,因该案引发的另外一件民事纠纷及一件行政纠纷,也联调成功,从根本上解决了各方的矛盾。
“邹法官,要不是你,这个家就完了,如果有你这样的女儿,该多好啊。”事后,案件中的老母亲紧紧拥抱着邹丽娟,激动地说。
用自己的真诚与公正,一次次化干戈为玉帛,邹丽娟赢得了一个个当事人的称赞。
担当的精神
新案,疑案,难案。新时期,新形势,向法官提出新挑战。
在民一庭,邹丽娟主要办理的是合同、物权、婚姻家庭等传统民事案件。调到民二庭后,主要审理劳动争议,公司解散、破产、清算、重整等案件。
邹丽娟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审判理念和角色的转换。对自身的组织、沟通、协调等综合处理事务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困难面前,她满腔热情、任劳任怨,很快便以“多”“快”“好”的工作风格赢得领导同事的肯定,以“公正与高效”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她先后成功办结了一大批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系列案。办理的上诉人玉林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青岛某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获全区优秀示范性庭审。
在区高院“百日清案”专项活动中,邹丽娟获得“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担任法官以来,邹丽娟共审理各类一、二审民事案件720件。其中,2017年审结339件,结案数量居全院之首。所审理的案件没有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无一涉访案件。
让司法的阳光守护、温暖每个公民。邹丽娟肩扛天平,用自己的铁骨与柔情铸造了一名共和国法官的不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