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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对柳州市法院案件进行专项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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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鹏  发布时间:2019-08-14 16:41:06 打印 字号: | |

    8月5日至8日,自治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艳斌率评查组一行6人到柳州市法院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闭文军,鹿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波等领导陪同。

此次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主要抽查员额法官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审结的案件,优先抽查审理期限超过12个月以上审结的案件,如果员额法官没有审理期限超过12个月以上审结的案件,则随机抽查其他案件。期间,评查组在柳州中院、鱼峰区法院、鹿寨县法院各随机抽查了50件案件,并就个别案件与审管办工作人员及承办法官进行了交流。

8月8日,自治区高院评查组在柳州中院召开评查情况反馈会。会上,何艳斌专委对柳州中院、鱼峰区法院以及鹿寨县法院的案件质量给予充分肯定,但指出部分案件存在扣除审限不规范、滥用公告程序、鉴定环节周期过长等问题。何艳斌专委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审限管理,严格落实区高院相关规定;二是强化程序意识,加强程序与实体并重思想;三是结合此次评查工作,找到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的切入点,从制度、管理上改进,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四是有针对性地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闭文军副院长对评查组的辛勤工作和提出的意见表示感谢,并表示:一是要高度重视评查组的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彻底整改,加强规范管理,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二是全市法院在审判管理、案件质量上要下功夫,加大中院对基层法院的检查和指导,特别是加强对案件数量较多法院的督导,避免办多错多;三是明确外包邮政公司邮寄送达的权责,积极探索电子送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的流程,完善法院内部、法院与鉴定机构等衔接机制。

 
来源: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俊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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