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9日,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等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第122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黄海龙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等活动上的重要讲话,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回顾总结了新中国70年的伟大成就、非凡历程和经验启示,展望了中华民族未来发展的美好前景。
国庆大典给14亿中国人上了一堂新中国历史课、爱国主义教育课、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课,气势恢宏,催人奋进。
全区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推动全区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黄海龙强调
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族地区的各项政策,把民族团结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切实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边疆巩固安宁。
要大力学习宣传英雄模范的崇高精神和优秀品格,引导广大法官不忘初心,尽职尽责,担当使命,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份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平凡的审判工作岗位上谱写不平凡的人生。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准备工作汇报会精神,传达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区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等有关情况汇报,并研究贯彻意见。
自治区高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