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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燕强先进事迹演报会在贵港举行
自治区高院党组给予李燕强同志记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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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素娟  发布时间:2019-11-01 17:49:13 打印 字号: | |

11月1日,由贵港市委政法委主办、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李燕强先进事迹演报会在贵港举行。贵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水恒代表市委出席演报会并讲话。

在演报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蔡立华,宣读了自治区高院党组给予李燕强同志记一等功的决定,以此表彰李燕强勇斗恶徒的事迹,并发文决定在全区法院系统开展向李燕强同志学习活动。      

李燕强是桂平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驻金田镇人民法庭工作。2019年6月25日下午,李燕强同志外出工作返回法庭途中,路过桂平市金田镇二桥桥头居民区附近,遇到正在发生的一起血案,一名男子手持菜刀砍死1名小女孩、砍伤1名老妇人后,继续持刀行凶。面对恶徒,围观群众无人敢上前制止。危急关头,李燕强同志挺身而出,利用娴熟的搏击技能空手夺刃,经英勇搏斗制服恶徒,成功避免这起恶性杀人事件危害结果进一步扩大,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燕强同志在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侵害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站出来、打得赢,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干警一心为民的宗旨情怀、敢于担当的英雄本色、善做善成的过硬本领。他勇斗恶徒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巨大反响,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赏。

贵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水恒代表市委,向李燕强同志荣立一等功表示热烈祝贺,号召全市广大政法干警学习他、传扬他,共同唱响人民政法为人民的英雄赞歌。

李水恒强调指出,我们要以这次表彰活动为契机,再次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潮,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全市政法部门要大力弘扬李燕强同志的高尚品德和崇高精神,增强广大政法干警的宗旨意识和使命意识,用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本职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  

 



 

 
来源:高院宣传处
责任编辑: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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