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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传达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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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严方 林艺  发布时间:2019-11-05 10:54:06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1月4日,自治区高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精神。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会议认为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节点,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党中央专门召开全会,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积极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践行者、参与者、推动者。要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根本的特征和当代中国最高的政治原则,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学习全会精神并指导全区法院学习,要安排好高院机关各党支部和全体干警的学习,组织专题讲课,把学习全会精神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区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自治区高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高院宣传处
责任编辑: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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