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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法院2019年度工作绩效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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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西高院  发布时间:2019-12-10 16:47:07 打印 字号: | |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及党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团结带领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新进步。1—11月,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15555件,同比增长17.62%。其中,新收647672件,同比增长20.66%;审结544277件,同比增长18.58%;结案率76.06%,同比上升0.62个百分点;未结案件171278件,同比增长14.67%,全区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7.8件。自治区高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444件,同比增长30.56%。其中,新收14026件,同比增长34.81%;审结案件11296件,同比增长34.38%;结案率68.69%,同比上升1.95个百分点;未结案件5148件,同比上升22.89%。在案件持续增长、编制人数未增加的情况下,结案总数、人均结案数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审判质效稳中有升。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涉外刑事审判、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审判、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审判、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执行异议之诉、涉黑案件证据指引等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介绍了广西经验。79个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位居全国第五。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全区法院有50个集体、126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最高法院、共青团中央调研组到广西调研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情况,对广西法院家事少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今年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高院党组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到位”要求,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根主线和根本任务,认真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高质量抓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得到了中央督导组的肯定。抓好学习教育。先后召开了8个专题学习研讨,举办了3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组织开展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先进事迹报告会、革命传统教育、上专题党课等活动,实现学习研讨培训全覆盖。抓好调查研究。重点围绕人民法院解放思想、服务大局,健全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等七个方面调研课题,深入全区法院、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形成了8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召开调查研究成果交流会,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抓好检视问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共征集到意见建议158条,经梳理汇总为五个方面共25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分析问题症结,深入剖析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围绕中央部署的8项重点整治内容、自治区党委“三大专项行动”,结合最高法院司法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以及调研发现、检视剖析的问题,提出自治区高院7个方面的整治活动,形成“8+3+7”整治体系,逐一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出台有关规章制度文件20余项,解决了一批制约法院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

在抓好高院机关主题教育的同时,加强对下的指导,各中院、基层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有效推进,全区法院广大党员干警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思想洗礼,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深化了对初心和使命的感悟,政治上更加清醒,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进一步增强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树牢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司法作风进一步改善,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解放思想、服务大局,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广西发展大局,努力为把广西打造成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贡献司法力量。

    推进思想再解放,完善司法服务大局工作机制。举办全区法院领导干部“解放思想 服务大局”专题研讨班,研究解决法院在服务大局中一些思想观念和审判理念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树立“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出台《关于为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等5份司法文件,推出67项司法服务举措;与自治区工商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人民法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给予了肯定。

抓好民商事审判,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树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民商事审判理念,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尊重意思自治、保障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市场活力。1-11月,一审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61818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企业融资行为,审结民间借贷纠纷和企业借贷纠纷案件46731件,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审理股权、金融、证券、保险、票据等相关案件5252件,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支持。

加强破产审判,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建专业破产审判团队,建立三级分类管理的新型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制度,推动企业破产服务管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稳步提升。出台《关于加强破产审判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席机制、破产启动基金制度、危困企业识别机制,主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司法智慧。发布10多起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推动构建破产重整府院联动机制,取得良好成效。6月15日在桂林召开的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推介了广西法院司法重整经验。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积极探索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规律的审判体制机制创新举措,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和商业经营成果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全区法院一审审结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2897件,广西高院审理的一起案件被最高法院评为2018年度“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该案判决书入选全国法院首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召开广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以案释法,唤起全社会对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关心和支持,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做好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绿色发展。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用最严格的司法、最有力的司法保护广西的青山绿水。1-11月,全区法院共新收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6063件,审结4153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15件,一审审结9件。11月28日,自治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由最高检、公安部和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3.14”跨省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上诉案,对全区法检机关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涉外海商事审判,服务“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事及海商案件818件,办结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事务568件。制定《涉外商事案件审理规范指引》,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涉外商事案件审判质效。依托中国—东盟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举办亚洲、东盟国家法官检察官研修班,与多国法官开展司法交流合作,展示广西法治文化,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提升行政审判能力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减税降费工作部署,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原则,审结涉企行政一审案件1232件,助力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妥善审理涉重点工程、民生项目、社会稳定等行政案件,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行政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北海银海区法院与崇左江州区法院已经于10月1日起正式受理跨区划行政案件。审结山林土地水利等“三大纠纷”一审案件911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广西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今年1—11月,依法审结各类刑事生效案件34877件,判处生效罪犯51659人,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部署,严厉打击黑恶犯罪。截至11月30日,全区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596件4105人,审结431件2826人,审理后认定构成涉黑涉恶犯罪312件1963人;一审受理“保护伞”案件37件41人,审结16件17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生效案件3件3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生效案16件32人。依法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生效案件60506078人。

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盗窃等犯罪生效案件9437件、判处11379人,同比下降10.41%、12.81%。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1-11月共审结毒品生效案件4514件、判处5275人;在“6.26”国际禁毒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依法惩治涉众型犯罪,审结传销、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598件、判处3014人。严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农药化肥、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配合政府部门加强边境管控,依法打击走私贩私、偷越国(边)境、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

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生效案件529件。依法审结“百名红通”在逃犯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没收(上诉)案。审结广东高院执行局原局长许佩华受贿案。依法严惩贪污挪用、截流私分、虚报冒领扶贫款等违法犯罪行为,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决落实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要求,坚持疑罪从无等原则。今年以来,全区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共宣告无罪79人。妥善处理国家赔偿案件,截至11月30日,全区法院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87件、司法救助案件1022件,发放救助金978.84万元。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圆满完成特赦工作任务。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多元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平台,坚持领导包案化解,推动疑难信访问题解决。今年以来共处理涉诉信访总量为9053件,领导包案共424件。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探索家事案件集中管辖升级版,柳州市柳北区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家事案件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建立专门的家事法院提供创造性探索;巩固深化妇女维权岗建设,全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增至455个。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

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部署,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区所有法院、派出法庭和各类诉讼服务网点共458个接入全国智慧法院导航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诉讼缴费、诉前调解、在线开庭等快速便捷的“全流程”诉讼服务,群众应诉体验不断优化,法官处理事务更加便捷。

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建设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将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等工作与诉讼服务工作深度融合,在诉讼服务中心打造定分止争“门诊部”,让大量纠纷以调解、和解、速裁、快审等方式解决在诉讼前端,建立诉调对接平台。积极落实工作保障资金保障,全区法院已有111家基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保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大部分中院已落实律师定期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工作,并有专项经费保障。

全面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全区法院诉讼服务工作从单一的立案指引,拓展为贯通诉讼全程的一站式服务,涵盖诉讼指引、便民服务、诉讼辅助、纠纷解决、提高效率、审判事务等六大类近50项功能;从大厅的现场服务,发展为现场、语音、网上、巡回等多渠道全方位的服务体系;从传统的服务当事人,扩展为服务群众、服务法官、服务审判的新格局;诉讼服务中心从审判辅助部门,转变为集服务、立案、裁判于一体,具有综合职能的业务部门。全区法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将法院对外服务工作、审判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整合到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人员集中、功能集约、效果集成,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审判执行、服务社会治理的整体效能。

五、全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精神,认真抓好最高法院2019—2023年执行工作“纲要”的贯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专项执行行动。

依靠党的领导政治优势,综合治理“执行难”。巩固深化“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召开2019年度广西执行指挥中心联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世勇就加强各部门执行工作联动提出明确要求,形成合力。正在制定广西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意见,推动执行工作集约化、精细化、规范化。

切实抓好执行清案工作。坚持执行工作为大局服务,对涉及相关的黑恶势力刑事财产刑案件依法及时执行,充分运用冻结、查封、扣押等手段控制财产,铲断黑恶势力经济命脉。先后集中开展了涉农民工工资、涉民营企业、涉金融债权等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完成清理涉民营企业案件3359件,执行标的总额58.28亿元,清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93件,执行到位金额1264.76万元。开展小标的额案件和有财产案件执行清案行动,对未结案件数量大的基层法院统筹执行力量,实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促进小标的额案件存量下降17.64%,有财产案件存量下降59.04%。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执行权运行。强化终本案件监管,严格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和终本约谈制度,严禁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结案,严禁在申请执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终本结案,确保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件件合规。对最高法挂网督办信访案件、高院涉执信访件、舆情案件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执行信访“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将涉执信访情况纳入执行人员绩效考核,从源头减少执行信访的发生;全面推动“一案双查”机制建设,严抓制度落实和问题追责。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对全区法院“一案一账号”系统的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促进执行案款的规范管理。

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出台《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落实执行辅助工作外包,加快财产处置效率;出台《广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细则》,推动改变“一人包案到底”或“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鼓励探索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化办理,提升执行办案效率;高院厅级领导带队赴9个中院、8个基层法院调研,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探索建立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40项具体措施。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12月1日,全区法院受理首次执行案件217227件,已结案件166250件,未结案件50977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6.38%;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97.92%;三年执结率91.7%,实现“3+1”核心指标保持高位运行目标。全区法院首执案件终结率、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保全率、案拍比等10项执行质效和管理指标全国排名前十,其中案拍比、涉执信访化解率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破解难题,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水平,努力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完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关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明确各层级审判主体的职责和权力清单,逐渐完善职责清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运转顺畅的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格局。开展全区法院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探索随案评查等新机制,评查案件10078件,实现案件评查全员覆盖,并将案件评查结果与绩效考评挂钩。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基层法院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全区113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总数由改革前的1452个减至945个,减少35%,组织体系更加精简高效。积极推进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启动聘用制书记员转任及首次招聘工作。在柳州、崇左法院进行财物统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深入实施,让审判执行工作提速,多好省为百姓解忧。今年1-11月,适用简易程序从快审结民商事案件200446件,占一审案件数的65.91%。

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改革。扎实开展“三项规程”试行工作,实现庭审实质化,全区法院领导率先垂范,黄海龙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永福县原政协主席刘永祥涉黑“保护伞”案。组织来宾市忻城县韦树松、河池市巴马县蓝志军等涉黑案庭审直播,观摩人数分别达到200万人次和160万人次,进一步检验改革成效、展现改革成果、宣传改革精神。在全区法院推广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大庭前会议,小庭审”的审判经验。积极配合自治区政法委将常见犯罪证据收集指引纳入自治区政法机关大数据办案平台并积极推进刑辩律师“全覆盖”工作。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深化电子诉讼建设与推广应用,中国移动微法院分平台广西移动微法院上线应用,为实现老百姓打官司“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提供新的“指尖全流程诉讼服务”。截至11月28日,已有7260人实名注册认证广西移动微法院,依托该平台网上立案申请4171件,符合立案要求2854件,已结案408件,网上缴费130次共244271.89元,跨域立案163件,电子送达265次,移动微开庭3次。加快办公办案系统衔接融合,实现了网上签名审批、网上电子盖章等无纸化办公办案服务。推进裁判文书纠错系统、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系统建设,民事、刑事、行政、赔偿、管辖等五个案件类型的卷宗巡查规则完成功能开发,随机分案、繁简分流、多元解纷等信息化系统已上线应用。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真正让司法经得起检视,让公正经得起围观。今年前三季度在司法公开平台累计公布裁判文书267197份,公开直播庭审60608件,点击量超过22010万人次;通过“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八桂法苑”官方微博等发布1086期4000多条信息。官方微博“八桂法苑”荣获“全国十大法院系统微博”;“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院优秀微信公众号”;“广西高院”头条号荣获“2019年度最具影响力法院头条号”。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建院、从严治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切实加强理论武装,突出政治标准,强化能力提升,努力建设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队伍忠诚可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工作,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保证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加强能力建设,培养专业人才。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好干部标准,遴选员额法官234名,招录公务员416人,不断优化法院队伍结构。加强岗位交流锻炼,从高院业务部门选派青年干部到中院挂职锻炼。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今年以来共完成集中面授培训班37期,培训人数2512人次;网络培训班2期,培训人数1400人次,提高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正确适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全区审判业务专家评选,评出25名“全区审判业务专家”,评定壮汉双语法官200名。

加强文化建设,培育职业精神。举办全区法院系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培养爱国精神。广西法院《贝侬调解山歌》《心中的天平》分别获得全国法院优秀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二、三等奖。微电影《抢粮》获得全国法院第六届微电影微视频评选十佳微电影(执行单元)第一名,获第七届亚洲微电影节(平安中国单元)最佳作品奖;微动漫《见招拆招》荣获“最佳微动漫”奖。

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司法。加强队伍管理。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认真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和审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集体约谈中院院长1次,重点约谈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中院4个,实地督导违纪问题较多的中院1个、基层法院1个。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审判执行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组织开展全区法院司法作风专项督察;深入6个市11个基层法院,对审理扶贫和扫黑除恶案件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检查。坚持刀刃向内,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法院干警涉黑涉恶、护黑护恶行为,建立全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零报告制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实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月报制度,组织开展扶贫工作专项监督检查2次;严肃查处以案谋私问题和“关键少数”违纪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来源:广西高院
责任编辑: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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