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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看法院、法官看法官┃法官是党的干部
——一名政工干部眼中的法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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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桂法正  发布时间:2020-07-10 10:20:13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

为深入推进“法官看法院、法官看法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明确法院的政治属性、职能定位和法官的角色定位,推进广西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即日起推出“一名政工干部眼中的法官”系列文章,敬请读者关注。

法官是党的干部

法院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力量,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公职人员,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法官是公务员,更是党的干部,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自觉讲政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从党和国家大局思考和处理问题以专业能力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始终做到心中有党。作为党的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和政治意识,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在思想上划清与西方错误思潮的界限。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模式不符合我国制度和国情,法官必须坚决抵制。在身份上牢记自己是党的干部法官的政治生命来源于党,成长于党,也必将奉献于党。要时刻不忘政治身份,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行动上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工作中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做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时刻牢记党的重托人民法院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法官是法院履行这一职责使命的主要力量。把政治思维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中法官适用法律、裁判案件,必须把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结合起来,善于从政治视角审视案件、思考问题力求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把大局意识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中法官要主动学习党的政策、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用大局的眼光考量案件处理效果,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打好“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处处维护党的形象。法官的形象是党的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官的一言一行都影响老百姓对司法公信力和党的形象的判断。法官应时时刻刻注意言行举止,牢记自己既是法官更是党的干部的身份,要高看自己一分,严格要求一分。注意政治形象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决不当两面人“伪忠诚”。在政治原则上战士不当绅士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举旗亮剑,不能态度暧昧,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面对一些借西讽东借古喻今歪风邪气,法官要挺身而出、亮明态度,主动坚决开展斗争,绝不能当“老好人”


 

 

 

 
来源:高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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