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开展“发挥执行职能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推进会。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出席会议强调,全区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对这次专项执行行动的部署要求,全力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冲刺完成今年执行积案清理任务,确保执行质效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和关键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黄海龙指出
今年以来,面对疫情的不利影响和执行收案增幅30%以上的办案压力,全区法院迎难而上,敢作善成,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执行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深入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着力化解六类重点案件,取得预期成效。与去年同期相比执行办案人均结案多93.91件,结案率提升6.92%,基本实现“3+1”核心指标保持高位运行目标。
黄海龙要求
要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方式方法,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强化终本案件规范办理,下大力气清理积案,加强信访案件的实质化解,确保“3+1”核心指标保持高水平运行,其他关键质效指标不断提升;要牢牢坚持党对执行工作的绝对领导,依靠党委解决工作难题,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措施落地生根。要狠抓执行监督管理,优化上下级法院执行职能配置,压实中级法院对下监督管理职责,持续推进“一案双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联动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大涉民生、涉企业、涉党政和长期未结等五类案件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
黄海龙强调
这次专项执行行动是最高法院围绕党中央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当前执行工作任务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区各级法院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各中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辖区法院做好具体实施工作;要切实推进中级法院的监督管理职责,层层签订执行工作整改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基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应达到的目标,切实提升基层法院的整体执行质效。要加强督查考核问责,综合运用通报批评、约谈等组织处理手段,对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取得好成绩。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梅主持会议。自治区高院执行局局长梁文华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