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全国两会丨全国人大代表黄海龙:修改两部法律体现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分享到:
作者:谭方平  发布时间:2021-03-09 11:35:49 打印 字号: | |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高院院长黄海龙参加广西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

黄海龙代表说,我完全赞同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两部法律修正草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是规范全国人大的两部宪法性基础法律,非常重要。这两部法律已经颁行三十多年,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近四十年来,我们国家改革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需要在相关立法中予以体现,这次修改正当其时、十分必要。特别是党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很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不断发展完善,创造了许多实践经验,这些应该在立法中予以体现。这两个法案在修改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论证和修改完善,体现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两部法律修正草案内容已经成熟,我完全赞同这次大会表决通过。

 
来源:广西高院
责任编辑:吴琪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