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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灵川法院:执行有温度 调解为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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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27 17:49:28 打印 字号: | |

7月27日,灵川县某农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向灵川县法院执行局送来写有“秉公执法,高效快捷”的锦旗,向执行局干警帮助其快速化解纠纷,维护其正当权益表示感谢。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桂林某农作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向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说起,因向某某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2月14日桂林某农作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灵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另案当事人灵川县某农资公司得知桂林某农作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向某某一案正在执行,随后与灵川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希望执行局能帮助其追回所欠货款。灵川法院执行局接到案情报告后,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多元化解矛盾的初衷,积极协调三方当事人处理,经过执行法官几轮思想工作,最后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向某某向桂林某农作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完毕后,直接向灵川县某农资公司履行。随后在执行法官协调下,由审理部门向灵川县某农资公司和向某某出具调解书。目前,向某某正在按调解内容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灵川县执行局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各类案件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力求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灵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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