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以案说法 > 审执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龙州法院:巡回法庭开到边境 以案释法敲响警钟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8-04 09:28:41 打印 字号: | |

为严防疫情输入,提高边境地区群众对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法律意识,8月3日,崇左市龙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来到了该县最大的边境乡镇金龙镇,当街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并当庭宣判。

2021年1月27日,被告人陈某某驾驶一辆面包车到某高速停车区接4名越南籍人员后驾车到了金龙镇金龙街,后由另一被告人赵某某驾驶一辆小汽车载着这4人欲前往中越边境,路上被公安民警查获。经查,4名越南籍人员均无合法有效的出入境证件。

龙州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赵某某违反我国国境管理法规,明知他人是非法入境人员,仍驾车予以运送或为运送车辆提供指引,其二人行为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二人自愿认罪认罚,最后判决:两名被告人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皆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此次公开开庭审理选在了非赶集日的时段,一方面避免人群聚集,群众或远处驻足观看或经过时停留关注片刻,了解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同时,该院确保被告人从提人到开庭期间都全程穿好防护服,并于当天中午12:00前送归龙州县看守所,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人身健康安全,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龙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艳洁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