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桂平市人民法院麻垌人民法庭收到一名来自山东省济宁市的当事人邮寄过来的一面印有“办案神速,一心为民”的锦旗,感谢法官公正办案,高效调解。
徐某与陈某于2020年10月1日经人介绍认识,2020年10月9日登记结婚。双方因草率结婚,没有建立感情基础,婚后性格不合,2021年2月18日陈某离家出走,徐某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经了解,徐某是远在山东济宁市且行动不便有视力障碍的人士,陈某因病在玉林市医院治疗,如果不能调解结案,那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极大的诉累。
鉴于该案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法官先是通过电话沟通,力促双方和好,但双方意见分歧大,难以调解和好。在该案开庭时,经法官庭上多次心理疏导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互不追究,达成调解离婚协议,法官当即出具民事调解书和生效证明书,免去当事人的心理负担,案件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