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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急”事“速”调!南铁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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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18 09:43:51 打印 字号: | |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南宁铁路运输法院聚焦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具体问题,继续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法院执法办案中,切实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时间成本,2021年10月14日,南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案金额人民币267万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经过

丹江口市某五金店分别于2019年5月、2019年8月与中铁某公司签订两份《工程辅助材料买卖合同》,约定丹江口市某五金店向中铁某公司承建的汉十铁路项目提供工程辅助材料。丹江口市某五金店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后,中铁某公司只支付了部分货款,丹江口市某五金店多次催要均无果。2021年9月8日,丹江口市某五金店将中铁某公司诉至南铁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人民币2680370.45元和资金占用利息。承办法官刘东海接手案件后,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进行初步对账,并在庭前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对账,最终确定被告拖欠原告货款人民币2679370.45元。由于双方对欠付货款的金额没有争议,存在一定的调解基础,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表示其现阶段资金困难,无法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货款,希望原告能宽限付款时间以及免除利息。经过承办法官的协调与沟通,最终达成被告于2021年11月支付人民币90万,2022年1月支付人民币90万元,余款人民币879370.45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的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承办法官当场出具调解书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该案在庭前圆满解决。该案从立案到结案共36天,双方当事人对南铁法院法官高效办案、耐心调解的工作态度连声称赞。

     南铁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真正做到为民谋福祉、办实事。同时秉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理念,提升司法化解纠纷质量和效率,保护市场交易安全稳定,服务企业、服务人民,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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