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2021年10月19日至23日,自治区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蒋太仁庭长带队深入河池,开展了一系列干实事、走基层、解难题工作。
在环江法院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毛南族自治县,也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为妥善化解当地一起矛盾较大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蒋太仁庭长作为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前往环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强调民族团结,注重释法明理。
在罗城法院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也是广西深度贫困县。2020年底,罗城作为广西最后脱贫摘帽的县份之一,正式退出了贫困县序列。林木权属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有效化解罗城纳翁乡一起诉争十余年的林木权属纠纷,自治区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组织各方当事人座谈,围绕争议焦点,听取各方意见。
在河池中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为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建章立制,自治区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前往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了解辖区内环境资源专门机构的设立情况。天峨县人民法院在坡结人民法庭挂牌“森林资源保护巡回法庭”,以严格有力司法手段,守护被誉为“中国原始森林保护最完好景区”的大山原始森林,将环境资源审判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
凤山县已拆除部分违规建筑
今年,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凤山县世界地质公园破坏性开采、违规建设问题进行通报。自治区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对此高度重视,前往凤山县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情况进行调研、走访,听取整改情况。
在调研走访过程中倾听老百姓心声
自治区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此次深入河池基层,主动发挥司法能动性,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坚持用高质量环境资源审判,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