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绵区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官积极释法明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本案中,原告陈某能诉称:被告陈某革、陈某红经营的玉林市某纸箱厂于2001年至2003年期间向原告购买了31万多元的瓦楞纸,十几年来陆陆续续的还款,现尚欠18万多元货款未结清。原告多次追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避而不见,遂诉至法院。
经过了解案情,主办法官认为本案有调解的基础,故通知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双方对合同价款均无异议,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在还款数额上。主办法官耐心地主持双方核对单据,最终确认欠款数额为6万元,并达成了每月还款5000元的还款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并对办案人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