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自治区高级法院与自治区检察院、生态环境厅及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合签署《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框架协议》,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近期,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关于2021年自治区工作督查发现的亮点工作情况的通报》中,通报表扬了自治区高级法院强化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做法。
自治区党委政府通报表扬自治区高级法院强化漓江流域司法保护
为持续推进该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发挥作用,2021年11月19日,自治区高级法院环境资源庭蒋太仁庭长一行前往桂林市参加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工作协调会,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座谈交流。
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工作协调会
与会单位就深化框架协议、扩大联动范围、建立生态修复基地等方面展开讨论。会议还就近期漓江流域发生的两起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展开深入探讨,指出漓江流域生态损害在评估鉴定、修复方式、资金使用与监督保障等方面仍不完善,并列入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中。
研讨漓江流域近期发生的非法采矿案件
此外,为妥善处理一起涉及九个村民小组的林地权属纠纷案,自治区高级法院环境资源庭前往兴安县兴安镇源江村勘查现场、听取当事人意见。源江村是中国南方风车之乡,近年因征地建设风车引发多起林地权属纠纷。此次高院环资庭实地勘查争议现场,就争议范围内各方主张的管业事实进行了深入了解,充分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精神,践行人民法院的初心使命。
实地勘查争议地
诗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寓意做事贵在坚持,有始容易,有终实难。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值“回头看”时期,更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咬紧牙关,持之以恒,不懈努力。既要围绕主责主业,依法高效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又要继续完善、深化前期已开展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争取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