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阳生春又来”!都说冬至时日,太阳远离,天气寒冷,黑夜漫长。但是,冬至一到,阳气初动,表示春天也就快来了。12月21日下午,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杨波带领综合审判庭庭长罗宏萍、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蓝丹丹一行三人,来到救助申请人卢某某家中,将司法救助金6000元发放到救助申请人手中,在冬至时节,把司法关怀的温暖送到群众手中。卢某某接过救助金后对法官们表示感激,并送上了一面写有“司法为民,为民办实事”的锦旗。
案情回顾:2014年2月24日,卢某某租赁了某公司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友爱南路的摊位,并交纳了租金、管理费、押金等费用。但某公司在收取卢某某费用后未向卢某某提供摊位,导致卢某某未能实际经营。为此,卢某某多次要求某公司返还相应费用,未果之下向法院起诉。南铁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公司将相应费用6000元退还卢某某。判决生效后,因某公司逾期未履行,卢某某向南铁法院申请执行,但未发现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无奈,卢某某因生活困难向本院请求司法救助金。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真审查了材料,分别到救助申请人居住地及户籍所在地进行入户调查。经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救助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救助申请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越是寒冷的时刻,温暖越慰藉人心。下一步,南铁法院将进一步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争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