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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广西法院“零容忍”打击涉疫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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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素娟  发布时间:2021-12-28 10:46:41 打印 字号: | |


 

受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及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一审案件921件,依法追究2140人的刑事责任,严惩了707名“蛇头”和运送者……

12月27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广西法院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妨害国(边)境管理和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成效显著,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法院力量。

广西边境线长、村屯分散、便道多,疫情防控“外防输入”任务艰巨。广西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成立专业审判团队,快审快结,依法严惩犯罪行为。

协调联动,才能提升打击效能。自治区高院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共同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打击重点和可能涉及的罪名。自治区高院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边检总站召开2021年第一届执法司法务实研讨联席会,切实提升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维护边疆安宁的责任感、使命感。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研究法律适用。广西法院对非法入境涉及的偷越国(边)境罪等相关问题认真研究,把好法律适用关。对案件审判管理实行繁简分流,针对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法定刑低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并以集中审理、当庭宣判的方式,实现提速增效。

疫情防控不松劲,普法宣传不停歇。广西法院采取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在线上,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优势,通过庭审直播,依托法院官方微信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案件审理信息;在线下,通过组织边境单位、群众到法庭旁听案件庭审,深入边境村屯以案说法,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入境、防范疫情输入的意识,为守好祖国南大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东兴市人民法院对6起涉疫边境犯罪案件集中宣判,11人获刑并没收作案工具。

2021年9月28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对4起妨害国境管理案件集中宣判。

2021年10月26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在东兴市江平镇尾村开展涉疫犯罪案件刑事巡回审判。

01

黄剑登等人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至3月,被告人黄剑登伙同18名同案被告人,多次违反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组织、运送93人非法出入我国境内,分别到达我区内地城市及其他内陆省份。

裁判结果

2021年4月30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宁明县人民法院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黄剑登等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不等的刑事判决。

02

阮春团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至7月间,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阮春团伙同8名同案被告人,违反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组织30多人从国外偷渡进入我国境内,并到达我区内地城市务工。

裁判结果

2021年10月18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玉州区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阮春团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不等的刑事判决。

03

涂健康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涂健康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虚构自己手上有口罩出售的事实,通过微信转账等收款方式,分别骗取被害人张某某23400元、刘某某15720元、李某某113000元占为己有。

裁判结果

2021年8月23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涂健康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涂健康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04

吕长明袭警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6日17时许,被告人吕长明在南丹县六寨镇高速公路出口疫情防控检测点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工作人员报警。民警莫某某驾驶警车带辅警谭某到现场处警后,要求吕长明上车到派出所配合调查,遭到吕长明的强烈反抗。在将吕长明带离现场的过程中,吕长明为挣脱控制而将莫某某的右手腕咬伤。经鉴定,莫某某所受外伤经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裁判结果

2021年12月9日,南丹县人民法院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吕长明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广西高院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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