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
2022年5月12日,广西示范人民法庭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推进会在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出席会议并传达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批示,要求全区法院持续深化广西示范人民法庭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
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来宾市委常委、副市长龚铮铮出席会议并致辞。会上,来宾市、柳州市中院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都安县法院地苏法庭介绍有关经验,金牌调解员代表陶维良、金牌调解能手黄冠婕作经验介绍。
会议指出
2021年,全区各级法院落实强基导向,扎实开展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加强顶层设计、科学优化布局,选树了一批示范标杆,建立了一批服务侨乡、边境边贸、养生旅游、环境保护、民族团结融合等领域的特色法庭,人民法庭“三个服务”全面加强,基层基础更加夯实,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就深入推进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会议要求,一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创建各具特色的示范人民法庭。强化专业特色法庭、乡村综合法庭建设,继续高标准推进建设一批示范人民法庭。二要坚持聚焦“三个服务”,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示范人民法庭。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司法需求中争创示范。三要坚持加强综合保障,切实在提升人民法庭自身建设水平上争创示范。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大法庭队伍建设力度,确保人民法庭和到法庭参加诉讼群众的安全。
就扎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会议强调,一要“一把手”亲自抓。各级法院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要扛牢主体责任,把创建活动当做“一把手”工程亲自部署推动、研究解决问题、抓好督促落实,紧抓政治建设、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二要吃透示范的标准,做足“广西文章”。要深入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精神,研究悟透创建活动方案,准确把握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吃透测评体系,建立指标落实情况清单,定期对账,逐一落实。三是压实责任链条。高院要加强对全区创建活动的指导,充分运用督察手段,及时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各中级法院在抓好自身创建的同时,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法院进行监督指导,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坚持“边创建边宣传”,以挂牌一批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推出一系列“广西经验”的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会上,高院领导及来宾市有关领导为第一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进行了授牌,表彰了“金牌调解员”和“金牌调解能手”。座谈会后,全体参会人员参观了金秀县头排法庭、桐木法庭及相关联动地点。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金秀县法院,各中、基层法院设分会场。高院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各中院院长、设区市中院民一庭庭长,第一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庭长代表,金牌调解员和金牌调解能手代表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基层法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