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成功对被执行人云南某公司名下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在建工程的7.9万平方米不动产办理以物抵债过户登记,保障了柳州某资产公司(国有企业)价值3.6亿余元的合法权益。
(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实地考察)
该案系广西区高院指定南铁法院执行的案件,因涉及权利主体众多,被执行人财产主要在区外,又涉及全国各地其他法院的多起诉讼和执行案件,案情疑难复杂。立案后,承办人唐薇副院长积极联系各方了解情况,多次带队前往实地勘查被申请人名下案涉抵押在建工程的现状及其财产状况。同时,走访财产所在地不动产中心、住建局等部门,查询在建工程的查封抵押等权属情况,并与案件关联的其他法院沟通协调,依法商请移送执行相关不动产。在经过二次拍卖流拍后,南铁法院根据柳州市某资产公司对拍卖的部分标的提出的以物抵债的申请,依法裁定对部分拍卖标的进行等价抵偿债权,并前往昆明市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预过户登记,成功保障了柳州某资产公司(国有企业)价值3.6亿余元的合法权益。
南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促进改善民生和创业创新,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