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被告的感谢信
近日,港北区人民法院贵城人民法庭副庭长陈水英收到了一封特别的感谢信,写信人是案件的被告朱某某……。
原告郑某某系某小区的物管工作人员,被告朱某某是该小区的业主。朱某某在发现其停放在小区垃圾桶旁的小轿车上被喷了消毒水后,便怀疑是保洁阿姨所为,遂找上郑某某理论。郑某某表示并非保洁阿姨所喷,双方就此发生争执。朱某某情绪激动之下怒骂了郑某某并打了其两巴掌,郑某某当场打电话报警。后经派出所调解未果,郑某某遂将朱某某告上法庭。
来到法院后,主办法官耐心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客观分析事实,向双方摆明道理,劝导被告向原告道歉以弥补原告受到的身心损失,但双方没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主办法官便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公正开庭审理此案。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事件因果关系等具体情况,法院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某某口头赔礼道歉。
几日后,双方当事人再一次来到法院,在陈法官的见证下,朱某某向郑某某深深鞠躬道歉,为自己当初的冲动行为表达真诚的歉意,郑某某表示原谅。法官拉起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希望两人在今后能理性沟通,以和为贵。法官的判决让朱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当场表示今后会与物业好好沟通,营造良好融洽的社区氛围。
一面锦旗
近日,当事人伍某将一面印着“调解能手 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港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向案件主办法官表达内心的谢意。
该案是一起离婚纠纷,虽然双方当事人已经同意离婚,但因小孩抚养及夫妻债务的问题一直未能办理离婚手续。来到法院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地释法明理,希望双方能够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向双方说明抚养权归属某一方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再也见不到孩子,法律会保护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希望双方都能为孩子考虑,让孩子在和谐的环境中成长,同时法官也对夫妻之间的债务问题进行了调解,多次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巡回审判进家门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思旺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灵活化解了一起财产继承权纠纷案。
承办法官在查看材料时发现,6位继承人中黎某已有96岁高龄,覃某71岁。考虑到两位老人的年龄,为方便多方当事人应诉,减轻诉累,承办法官决定进行巡回审判,在经当事人同意后将庭审设置在黎某家中。
庭审时,法官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听取当事人陈述,查清事实后,法官从法律、道德、亲情上为6名原被告辩法析理,最终就房屋继承问题协商调解并达成了一致,其中有5位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房屋由吕某长子独自继承。
一直以来,思旺人民法庭坚持以巡回审判为纽带,提供高品质的“家门口”诉讼服务,架起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让群众少跑腿、少费时,把纠纷解决在百姓家门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