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高院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和机关各党支部书记、青年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黄海龙指出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与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前后衔接、一脉相承,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为党和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守正创新、团结奋斗、勇毅前行提供了最新教材。全区各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重大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加深对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的理解,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理论素养、实践能力,真正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坚持学思践悟,不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走深走实。持续营造浓厚学习氛围,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案头卷、工具书,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示范带动广大干警跟进学。坚持原原本本学,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自我革命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坚持全面系统学,与前三卷结合贯通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切实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运用到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去。
黄海龙要求
要注重成果转化,坚决扛牢扛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责使命。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论述,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依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
会上,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月奎,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司勇,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梁炳扬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主题作学习体会重点发言。
梁月奎:要深刻把握党的百年法治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确保党的二十大安全顺利召开这个总目标,做好风险研判、完善应急机制、抓好涉诉信访,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发挥司法对保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弘扬创新精神,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创新、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和成果应用。
司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结合分管工作,理解认识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要突出法治体系建设的正确方向,选人用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要突出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法治体系建设的一些短板和不足,持续深化法治改革,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要突出全区法治特色和优势,不断加强涉外司法审判人才培养。
梁炳扬:学深悟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重要论述,要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忠实践行者。要做到政治上绝对忠诚,当好“明白人”,情怀上亲民为民,当好“勤务员”,行动上担当作为,当好“实干家”。
民三庭、民四庭党支部书记和青年代表进行了讨论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