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件维护公平正义的案件、一次次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一场场真情为民的普法活动……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胸怀“国之大者”,心系“民之小事”,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助企纾困 为优化营商环境开启“快进键”
钦州市年年丰广场是钦州知名的商业购物中心,是钦州市海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海越公司)投资开发的一项大型商业综合体。近年来,由于海越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欠下巨额债务,资产已被多家法院查封冻结,面临破产危机。2021年9月15日,钦州中院受理了海越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
2022年4月15日,在钦州中院的主持与监督下,年年丰广场原商管公司与广州比邻商业有限公司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商管公司的平稳交替保障了年年丰广场的正常运营。从立案受理到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仅历时8个月,钦州中院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海越公司焕发新生提供了强大助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钦州中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化解重大涉企债务纠纷、清理僵尸企业、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危困企业重获生机。2022年以来,成功助力广西玉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推进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北部湾(钦州)热电有限公司破产资产重组。同时,钦州中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着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钦州中院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钦州向海经济发展,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夯实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石。2022年1月至9月26日,钦州中院共受理涉企纠纷案件740件,同比下降13.04%;新收涉企纠纷案件618件,同比下降20.87%。
荡涤黑恶 为社会公平正义拔去“烦心刺”
2003年以来,以黄宗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浦北县,为树立非法权威,多次实施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共实施聚众斗殴1起,寻衅滋事5起,敲诈勒索3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
善恶有报,天理昭彰。2021年12月20日上午,灵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黄宗兴等16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黄宗兴及另外11名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钦州中院提出上诉。2022年7月28日,钦州中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了黄宗兴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的宣判结果,获得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自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钦州中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件67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司法的权威。
上门普法 为群众幸福生活织牢“保护网”
“全体起立!”在东场镇上寮村村民们期待的目光中,三位身着法袍的“法官”步入“法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场以打击走私犯罪为主题的模拟庭审正式开始。
为严防境外疫情从海上输入,形成沿海地区打击走私犯罪强大宣传声势。6月28日,钦州中院组织干警到东场镇上寮村开展反走私宣传进村(屯)普法宣传活动赢得了村民们的阵阵喝彩。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钦州中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普法重点,从群众生活入手,讲群众听得懂的话,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以实际行动护航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今年以来,钦州中院多次开展禁毒、反走私、防范养老诈骗等普法活动,帮助人民群众提高法治意识,使人民群众自觉远离犯罪、远离诈骗。据统计,2022年1月至9月26日,钦州中院共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等普法活动共计24次,派发普法宣传手册1000余份。
春风浩荡满目新,新征程上再扬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没有终点,钦州中院将继续坚守人民立场,阔步行走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以勇毅笃行的姿态,书写司法为民的壮丽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