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发改委、司法厅、广西贸促会等单位联合召开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研究构建专业化、国际化、多元化的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参加座谈并讲话。
会议介绍了召开本次座谈会的背景和主题,对构建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作了说明。与会人员围绕各自在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中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等细节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如何更好构建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
随着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一批国家级开放合作平台的建成以及RCEP的生效实施,广西开放合作的平台和机制不断完善,开放的步伐明显加快。广西法院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也逐年攀升。公正高效化解涉外民商事纠纷,仅靠司法审判还远远不够,仲裁、调解等非诉解决方式更为灵活高效。建立有机衔接、功能互补、公正高效、低成本的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对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升涉外司法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
各方要坚持守正创新,强化实质性解决纠纷理念,积极探索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在充分发挥好调解、仲裁、诉讼各自功能作用的基础上,探索务实有效的诉调、诉仲对接方式,满足中外当事人多元解纷需求。可以依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构建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平台,探索建立联席会商机制,推动建立线上诉讼服务、立案登记、司法调解、诉调对接、诉仲衔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建立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和诉仲衔接机制,加强中国—东盟国家法律和司法信息中心建设,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设立域外法查明统一平台,着力破解涉外审判实践中的域外法查明难问题。
各方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提升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效能。要坚持意思自治、积极作为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自主选择解决纠纷方式,各方协调配合、共同努力,通过营造广西良好涉外法治环境提升我国法治国际影响力,吸引更多当事人自愿选择中国法律和法律机构解决纠纷。要坚持公正高效便利原则,根据涉外民商事纠纷特点,积极研究借鉴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灵活运用适当的解纷方式,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要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原则,进一步加强法律专业能力建设,准确适用法律,遵循国际通行的国际规则标准和国际惯例,根据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发展要求,注重总结研究典型案例,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加强与广西各有关高校联动,纵深推进涉外法律人才培养。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月奎,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少昆,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卫福喜,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范小辉,广西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伍娟,广西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洪彪以及自治区发改委、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警察学院、广西商事调解协会、律师协会、仲裁协会等单位有关领导参加座谈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