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咨询委员会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决策部署,向老领导、老同志通报今年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调整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下一阶段工作安排。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自治区高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咨询委员会聚焦广西法院改革、发展、建设等重大课题建言献策,持续加强咨询委员会自身建设,先后就赣闽桂三省区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和物质保障情况、解决广西涉外边贸纠纷案件送达难、以及民族地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等开展专项调研,形成大量客观全面、具有很强针对性指导性的调研报告,对高院党组谋划推进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3篇调研报告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批示肯定。
会议指出
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部署,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意义重大而深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对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的殷切期盼,赋予了人民法院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全区法院工作还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些都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帮助高院党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精准性。
会议强调
各位老领导、老同志要一如既往关心、关注全区法院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的优势,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审判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平安建设、智慧法院、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更好发挥咨询委员会作用,推进新时代全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作出司法新贡献。
会议要求
全区各级法院、自治区高院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咨询委员会工作,为咨询委员会开展咨询调研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努力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咨询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成果转化。同时,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老干部工作,精心精细精准搞好服务,为老干部安享晚年、老有所为、继续发光发热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和更加周到的服务。
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志军主持会议
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司勇宣读《关于调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座谈会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志军主持。座谈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法院主要工作情况,宣读《关于调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人员的通知》,为新聘任咨询委员会委员颁发证书。
座谈会前,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高院机关独角兽书斋、法警训练基地、诉讼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和数字信息化中心,了解今年以来审判执行、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宣传等工作情况及可喜变化。
自治区高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问、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