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专项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专项遴选公务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2楼集控中心(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12月18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1楼(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二、考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
(一)考试人员名单
根据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评价情况,确定莫俊雅等20名同志入围考试(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考试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2月17日上午7:30—8:25。
考试资格复审地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2楼集控中心(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三)考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考试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 报名表;
2. 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
3. 公务员登记表(或予以公务员登记文件)复印件;
4.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12月17日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领取)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考场。
(三)12月17日笔试考生报到复审时间为上午7:30—8:25,报到地点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2楼集控中心,复审合格后须于8:40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未到达考场的,按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处理;12月18日面试考生报到时间为上午7:10—7:30,报到地点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1楼大堂,验证合格后须于7:50前进入候考室,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试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娇,5788794。
附件:1. 入围考试人员名单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3dbc9180746739f5&class=enclosure
2. 考生笔试须知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203900e3c18a9c71&class=enclosure
3. 考生面试须知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0c18a9d099d72689&class=enclosure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