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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五年答卷┃向海而行 打造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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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东婷  发布时间:2022-12-30 17:27:53 打印 字号: | |

开栏语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法院干警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中不断创造新业绩,为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切实把广大干警和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奋进力量,【广西高院】公众号推出专栏“凝聚力量接续奋斗走好新时代赶考路”,报道广西法院五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亮点成就和宝贵经验,展示法院干警踔厉奋发、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敬请关注。

向海而行

打造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新高地”

广西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背靠大西南、毗邻粤港澳、通衢东南亚,既沿海又沿边的广西,正立足独特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等重大项目建设,谱写开放合作新篇章。

发展,需要法治护航。广西法院充分发挥涉外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广西“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发展战略,努力发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职能,为广西全面开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以开放姿态探索涉外审判机制

碧海蓝天间,广西北部湾港轮船乘风破浪,运输车辆络绎不绝,码头上,工人生产作业,一派繁忙的景象。

百舸争流,向海而行,法治就是最好的舟楫。广西法院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创新审判机制,完善涉外审判机构布局,助力广西高质量发展。2018年至2021年,广西法院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5880件,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4384件。

2020年,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片区和崇左片区正式挂牌成立自贸区巡回法庭。

围绕服务大局,自治区高院出台《关于广西自贸区巡回法庭受理案件范围的通知》,对全区法院3个已成立的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予以明确,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广西经济社会开放发展。

2022年9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顺利获批并进入实质化运行,集中管辖部分涉外民商事案件,打造面向东盟国家和RCEP成员国的国际司法基地,公正高效解决国际贸易纠纷,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护航 RCEP协定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自治区高院加强对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的指导、支持和监督,深入开展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源治理,拓宽国际经贸商事法制研究领域,为专业化高水平涉外商事审判提供智力支持。”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表示。

中国—东盟自贸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是广西法院完善涉外审判体系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广西法院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又一坚实印记。

为进一步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广西法院不断健全审判运行机制、完善纠纷解决机制。

自治区高院与广西贸促会签署《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为加强周边国家合作和促进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提供了中国智慧和方案;制定《关于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指导意见》,积极构建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高效合理化解各类纠纷。

迎浪而上守护“海上天平”

对外开放迈入新时代,高水平的海事司法保障不可或缺。广西法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海事司法实践,积极回应高水平对外开放需求。

自治区高院出台《关于为建设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等,为一带一路、北部湾经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彰显服务质效,务实之举为要。广西法院把提供高质量海事司法保障作为“锚地”,一锚而定,深耕细作。

2021年9月,自治区高院发布广西法院(2018-2020)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白皮书、广西涉外商事海事典型性案例,向社会公众展示广西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自治区高院和北海海事法院共同完成《北部湾海洋经济若干法律问题调查研究报告》,对广西北部湾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和环境保护与污染等相关领域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预测,提出解决问题思路与对策。

依海而兴,向海图强。作为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北部湾畔唯一的海事司法机关,北海海事法院全面推进海事司法工作,为推动广西向海经济、航运经济、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广西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

“艾丽肯”号外籍货船诉前保全案中,北海海事法院快速反应,商讨方案以及应对措施,平等保护中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外方当事人主动将原约定由外国仲裁变更为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国法律。

北海海事法院对该案的高效处理,有力提升了我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该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一路护航、领航海洋经济之发展,是北海海事法院扛在肩上的责任。

随着海商事活动的频繁,所带来的海商事纠纷也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北海海事法院与广西海事局、云南海事局建立10个诉前联调工作站及14个便民联系点;北海海事法院钦州法庭与钦南区人民法院钦州港法庭、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钦州海警局钦州港工作站,联合会签《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作协议》,并成立联合调解室。

奏响国际司法交流强音

2022年7月,第3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成功举办,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高效实施、“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

图为参加第3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的代表进行“云”合影。  摄影 孙若丰

此次论坛的标志性成果,是中国与东盟十国最高法院共同签署《第3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南宁声明》,开启了中国和东盟国家司法交流合作的新篇章。

同舟共济扬帆起,百般红紫斗芳菲。广西法院不断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扩大中国—东盟法治交流合作东盟“朋友圈”。

自治区高院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国合局主办、与德国巴伐利亚州法官开展的线上沙龙活动,围绕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相关问题发言,重点介绍了法院对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广西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及有效做法,获得了与会人员的高度好评。

在第19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框架下,自治区高院参与承办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推动国际通行的诉讼、仲裁、调解、协商等四大商事纠纷主要解决途径全部落地广西,助力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的国际商事争端多元化解决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广西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服务保障水平。

以交流促合作,以合作铸友谊。为搭建好司法交流合作的桥梁,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广西基地,自治区高院举办涉外法官研修班5期,来自12个国家115名法官、检察官参加研修。

此外,中国—东盟国家法律和司法信息中心已采编中国法律法规1044部,外国法律3360部,涉东盟国际条约1809部,涉外典型案例449个,打造高层次司法合作交流平台。

一张蓝图绘到底,奋力开启新征程。广西法院将不断深化与东盟各国的交流合作,以更高的要求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上奋力谱写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新篇章。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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