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来到潘塘公园法治广场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活动现场,干警们向群众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向群众宣传家庭教育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们应“依法带娃”。
干警们还现场回答了20余名群众关于离婚、抚养权、赡养费等纠纷案件等相关问题,并引导父母们要尊法、学法、守法,主动履行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教家风,为孩子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创造美好家庭生活。
梧州中院旨在通过宣传周活动,让社会大众了解到家庭教育要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