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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法院:打好“组合拳” 探寻“最优解” 助力困境企业“预”火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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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洁萍 黄丽婷  发布时间:2023-07-27 17:31:0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岑溪市人民法院坚持以各类市场主体的多元需求为着力点,打好“组合拳”,探寻“最优解”,助力困境企业“预”火重生,在办理破产案件中最大限度缩短审理周期、降低破产成本、提升办理成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坚实有力的保障。

聚焦府院联动 打好服务营商环境“组合拳”

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岑溪市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与国土、房产、财税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审判涉及产权瑕疵、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重难点问题,努力提高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确保破产程序顺利推进,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盘活破产企业资源,为市场经济注入新活力。同时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向各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做好督查工作及风险防范工作,在沟通配合中解决破产案件延伸的矛盾纠纷

建立破产预重整制度 助力困境企业“预”火重生

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作为企业破产的基本制度,在公平清偿债务、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程序的进行往往需要花费较大的司法成本和时间成本。

岑溪市法院积极探索建立破产预重整制度,引导债务人与债权人、投资人根据企业的营运价值分析重整成功的可行性,通过庭外自发、积极的协商谈判,形成庭外重组方案后,进入庭内重整程序以此获得法院快速审查批准,进一步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的功能,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满足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更好地服务保障岑溪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今年岑溪市法院受理了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是梧州市第一个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的案件,破产审判团队经审查后,认为该公司具备重整条件,决定对该公司进行预重整。

优化工作流程 缩短破产案件办理周期

岑溪市法院准确把握破产案件受理条件,对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破产案件,充分运用电子送达,简化债权人会议运作程序,并联破产事项,简化审理流程,缩短办案时间,2019年2022年岑溪法院办理破产案件审理用时逐年递减。

两项改进 灵活办案提升质效

岑溪市法院改进了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即采取现场、非现场两种方式同时召开会议。在去年办理岑溪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合议庭指导管理人通过“破易云”破产办案工作平台开展网上债权申报、审核工作,并通过该线上平台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直播,而非现场参会的债权人就可以通过该平台参加会议,进行线上投票和表决。这是岑溪法院首次尝试应用网上系统开展线上债权自助申报和线上开会。与此同时,岑溪法院还改进了债权人会议的投票方式,即采取当场、非当场两种投票方式,非当场投票还设置缓冲投票时间,允许债权人在缓冲时间内重新投票。

会议、投票这两个方面的变化,极大地便利了债权人,提高了破产案件各类方案通过率,减少法院强裁率,最大程度体现各类破产方案的自愿性、公平性。


 
来源:岑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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