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感谢象山区法院,感谢熊迁法官,不怕麻烦想方设法为民办实事,使各方矛盾得到妥善解决,让企业能够放心的大胆的干经营做生产,真的非常感谢!”9月7日,当事人某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紧握熊迁法官的手表示感谢,并送来“春风化雨暖人心,定纷止争促和谐”的锦旗。一起涉案700万元的股权转让纠纷在象山区法院灵活查封、柔性调解下得到及时兑现,使涉案公司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进一步优化了辖区的营商环境。
基本案情
原告某华公司诉称,2019 年 1 月,被告刘某等人成立雨某公司,同年12月,被告刘某等人隐瞒债务及股权真实情况在未经其内部股东会决议程序的情况下与原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名下注册资金未实缴且负债150万的某教育投资公司、某托管服务公司各30%股权,以超高溢价售予原告,使其卷入公司内部的股东之争。导致公司经营困难、资金无法回笼,处于严重亏损状态,无法按期偿还公司债务。
为挽回巨额财产损失,原告经多次与被告刘某等人协商无果后,将其诉至象山区法院,请求被告刘某等人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并返还股权转让本金及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象山区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告公司相应额度的财产和股权。
调解有温度 企业有活路
“能不能好好谈谈!”得知公司被查封后,被告刘某紧急联系到了法官,“熊法官,公司财产被查封,企业无法融资周转将导致资金链断裂, 影响企业后续生产经营,希望法院能够暂时解除对公司财产的查封措施。”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民营企业需要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反复调解,一开始,被告并不配合,承办法官经过实地走访并核实了公司所述情况,考虑到如果将公司财产冻结、查封过久,企业经营将会面临巨大困难,从社会影响来讲,公司员工面临下岗,背后的家庭有可能会失去收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从经济角度讲,企业破产倒闭损害的不仅仅是原告的利益,也包括所有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利益。
为保证保全措施对被告公司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维护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案件开庭过程中,熊法官在了解各方需求和困难的前提下,耐心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对各方当事人的主张晓以利害,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主动放弃了部分经济损失费,被告在5个月内归还股权转让本金及经济损失700万元,被告当庭履行了200万元的付款义务,也拿出了详细的还款计划,最终,本案得以调解结案。象山区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也陆续及时协助被告公司办理了相应的解封手续,至此,被告公司逐渐恢复有序经营,也积极按调解协议履行了近500万元还款义务。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一面锦旗,一份肯定。近年来,象山区法院致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善意文明的执法理念,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灵活变通、因案施策,审慎、灵活适用各类强制措施,尽最大可能维持企业的“造血”功能,努力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