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乐县人民法院二塘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帮助一对好友化解矛盾纠纷,冰释前嫌。
张先生和李先生是多年的好友。2022年,张先生因需要资金周转,向李先生借款8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和利率。然而,过了还款期限,张先生并未偿还欠款。李先生多次追讨,但张先生只支付了4800元利息,剩余的一直没有偿还。无奈之下,李先生向平乐县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主动与当事人沟通,组织调解,劝说双方不要因为钱财伤害了友情。经过努力,张先生表示愿意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李先生为了缓解张先生的经济压力,同意其分期偿还借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先生分期偿还李先生借款本息共计8.6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和保全费。
在法官的见证下,张先生现场将诉讼费和保全费支付给李先生,两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