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从九月份开展秋季执行风暴专项行动以来,拘传被执行人20余人次,拘留被执行人8人,执行到位案款超200万元。其中部分案件,被执行人经该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履行完毕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顺利解决纠纷。
“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了!”行动刚开始,执行法官就接到当事人韩某提供的线索。韩某与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年立案至今未执行到位。根据韩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安排人员奔赴目的地寻找潘某。
执行法官长途跋涉找到被执行人潘某,正告其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迫于压力潘某承诺在月底支付完毕案款,并当场支付案款20万元。执行法官再次对潘某释明未履行的法律后果,如有财产仍不履行,经查实情节严重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置。潘某慑于法律的威严,按承诺如期履行,本案顺利执行到位案款170万元,案件执行完毕。
桂林某食品贸易公司与桂林某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桂林某食品公司未按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也未按法律规定向法院申报公司财产,法院也多次传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来院申报公司财产,但蒋某置之不理。
执行法官对蒋某进行拘传。蒋某被拘传后,以本案是公司承担责任,个人不承担责任为由,拒不申报公司财产。执行法官向蒋某释明,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未按要求申报财产的,法院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予以拘留、罚款处罚。因该公司未申报财产,法官决定拘留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15日。
蒋某在被拘留11天后,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法院要求申报公司财产,该公司也主动履行完毕全部案款5万元。鉴于此,执行法官决定提前解除对蒋某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