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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区法院:撒钉扎胎多车中招 危害安全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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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可寒、 韦彦羽  发布时间:2023-10-16 16:40:02 打印 字号: | |


10月12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以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莫某鹏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莫某鹏因被大车超车逼停及被用远光灯照射,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心理。其利用切割机、台钳、电焊机等工具将钢板、钢筋加工制作成百余颗有底座的长三角钉,从2021年起,分多次将三角钉抛撒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多个车流量较大、进出城路段,前后造成27辆车被三角钉扎破轮胎。司机不得不补胎或换新胎,其中刘某驾驶的小货车还发生车辆侧翻的严重道路交通事故。今年3月,民警在莫某鹏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同时在其住所搜查、扣押台钳一台、切割机一台、电焊机一台、三角钉一盒。案后,莫某鹏家属代其赔偿了16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3.7万余元,获得13名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莫某鹏在公共道路上抛撒三角钉,造成多辆车辆轮胎被扎,其中一辆车辆侧翻,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尚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莫某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其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绝大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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