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宿舍出现“女贼”?
2023年8月6日、8日
一酒吧宿舍的两名女员工接连报案失窃
通过现场监控显示
前后两次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分别为一男一女
然而经过警方立案侦查
发现却是同一男子所为
近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男扮女装入室盗窃案进行判决,被告人韦某某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01
因送外卖熟悉环境起盗窃犯意
被告人韦某某曾到该酒吧宿舍送过多次外卖,留意到被害人会在门外特定位置留放备用钥匙,加上该宿舍离自己住所较近,韦某某对该片区的人员动向也较为清楚,便起了入室盗窃的念头,但因害怕被抓,一直没敢实施。
02
酒壮怂人胆,第一次盗窃得手
8月1日凌晨,手里确实缺钱的韦某某借酒壮胆,借着酒意爬楼梯来到该酒吧宿舍的三楼,找到被害人放置的钥匙,顺利进入房间将一条重16.6克的黄金手链盗走,当天下午卖得现金6500元。经价格认定,被盗黄金手链价值9038元。
03
为掩饰之前罪行“男扮女装”再次行窃
刚尝到甜头后的韦某某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酒吧宿舍装有摄像头。为了掩饰罪行、降低被当场抓获的风险,8月6日凌晨,韦某某乔装成女性身份,以同样的手法再次进入之前盗窃的房间,将205元现金、1张100元纪念币、1张10元澳门币、两条项链盗走,同时为了遮挡样貌,还顺走了被害人一顶帽子和口罩。接着前往其他楼层寻找新的盗窃目标,到五楼发现一房间未锁门,便进入房间将800余元现金盗走。8月7日,被告人韦某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
富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且其已通过家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工作才是赚钱的最好办法,勤劳才能致富。想要不劳而获,通过盗窃获取不义之财,其行为不仅受社会谴责,也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外出家中无人时,务必要锁好门窗,注意保管好钥匙、现金等重要物品,不要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