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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法院:粉丝私下给主播转款,是打赏还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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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辛莲英  发布时间:2023-10-19 11:51:26 打印 字号: | |


法官:大额转账要注明资金具体用途,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打赏成为不少网友的习惯,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因打赏引发的案件,双方当事人经过主办法官的调解最终和解。

2020年2月,小美在抖音上观看小帅的直播,成为了小帅的粉丝。小美经常在抖音上给小帅打赏,常驻打赏榜第一名。两人通过抖音相识后,互相添加了微信、支付宝等联系方式。

2020年12月,小美通过支付宝向小帅转账2万元,未注明资金用途。此后,两人因琐事发生矛盾,小美要求小帅退还2万元。2021年4月,小帅退还5000元,余下的1.5万元迟迟未退。小美多次追讨未果,向北流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主办法官查阅案卷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涉案金额不大,当事双方在案发前的关系较好,认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主办法官征求当事双方意见后,组织他们到法院进行调解。

“涉案的2万元,是小美打赏给我的,并非借款。小美在抖音上发布视频说我借钱不还,损害了我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小帅说。“这2万元明明是借款,不是打赏给你的。”小美争辩道。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

对此,主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调解,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释明打赏和借款的区别,说明两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了解,小帅之所以不愿意退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认为小美在抖音上发表的言论损害了他的名誉权。主办法官对症下药,给双方算“经济账”“法律账”,告知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需要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及对两人事业的影响。经过主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帅退还小美1.5万元,小美在抖音上发布向小帅道歉的视频。这起因打赏引发的纠纷得以化解。法官提醒

观众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给主播打赏,一种是线上方式,即通过平台向主播赠送其提前购买的虚拟礼物;另一种是线下方式,即观众将钱款转入主播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账号。打赏在一般情况下属赠与合同性质。

涉案的2万元,是小美通过支付宝转给小帅的资金,没有注明资金的用途,因此导致双方发生纠纷。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大额转账一定要注明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文中人名为化名)


 
来源:北流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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