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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法院妇联牵手 挽回一桩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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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家俊、 梁嘉威、潘文华  发布时间:2023-11-16 16:36:51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11月10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大安法庭成功调解一件因家暴引起的离婚纠纷案件,保住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挽回了一桩婚姻。

梁女士与李先生于2018年登记结婚,2019年生育一子。婚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梁女士遂认为:双方系重组家庭,认识时间较短,草率结合,没建立好夫妻感情,自己不久前还因家庭琐事遭到李先生殴打。于是,她以双方感情已破裂为由,向平南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诉求。

承办案件的大安法庭法官李馨迅速核实情况。随后,法院向梁女士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将保护令送达给李先生,同时送达给辖区派出所、妇联、村委会,禁止李先生再对梁女士实施暴力。

庭审过程中,双方相互指责,积怨难消。李馨认为,该案若一判了之,将不能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案后,法官找准双方矛盾症结,发现双方矛盾冲突的起因多为生活琐碎。考虑到当事人重组家庭的不易,法官坚信双方当事人依然有调解和好的可能。经与庭长赵松仔细研判,李馨决定联合平南县妇联工作人员,以及法院民一庭法官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和妇联工作人员联合发力,围绕当事人的家庭状况、经济能力、抚养能力、孩子情感需求等方面,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很快取得突破。李先生当场向妻子道歉,并保证今后再也不殴打妻子。梁女士的心结也随之被打开,表示撤诉。最终,两人重归于好,牵手离开法庭。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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