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精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心怀“国之大者”,准确把握新发展格局、金融高质量发展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切实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以能动履职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陈文清书记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要求,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做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科学的理论这一根本指引、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目标导向、依法办事这一时代特征、基层基础这一坚实支撑,旗帜鲜明弘扬“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以能动司法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会议强调,要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和工作方法,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和调解手段就地解决矛盾,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意识做实“有信必复”工作,注重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得问题,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在“引进来”的诉调对接基础上,积极延伸职能,履行好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能,推动做实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要求,要一体统筹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精神,充分学习借鉴全国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深入开展广西示范人民法庭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以此为契机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发挥人民法庭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出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成果,真正把“枫桥经验”转化为广西法院的生动实践。
自治区高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