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出现了矛盾纠纷,要如何解决?人民法院要做到纠纷实质性化解,也要保证案件处理的效果。近日,右江区人民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的理念,通过上门调解一起邻里间的排除妨害纠纷,化解了当事人间的矛盾,维护了邻里间的和谐关系。
案情回顾
原告与被告系百色某小区同栋楼上下层的邻居,原告居住在被告的下一层。因被告在自家客厅安装了一台柜式空调,并将空调的外机安装在原告卧室窗户的上方,原告认为被告安装的空调外机距离其卧室窗户过近,空调外机的噪声影响其生活,由此原、被告之间产生矛盾。经双方多次调解无果后,原告将被告以及小区的物业公司诉至右江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拆除空调外机并移至指定位置,同时修复原先安装外机造成的破损墙体。
该案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对抗激烈。主办法官发现,该案系邻里间纠纷,双方均带有一定怒气,判决不一定能实质化解双方纠纷,而且空调外机噪声是否真正影响到原告需要实地勘察,因此决定在开庭后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现场勘察
在庭审结束后,办案人员等一行来到现场,勘察了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并让被告打开空调后各方当事人一同于原告家中的卧室测试噪声。经测试,空调外机产生的噪声较为明显,随即便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组织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出发,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工作人员先用语言劝说,缓和了双方的矛盾,随即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最后协商出最佳方案:由被告同意将空调外机上移至双方指定的位置。同时,物业公司也主动愿意限期内帮双方重新安装、修复。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共同来到物业公司办公室处签写调解笔录,成功化解矛盾。
本次案件,右江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能动司法的理念,针对个案的情况,主动前往现场完成一次性完成“勘察+调解”的工作,高效地实质性化解纠纷,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邻里之间应当相互体谅、容忍。古有“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在邻里产生矛盾时,应当冷静,避免情绪化影响矛盾的解决,友善、谦让地协商处理矛盾,以维护邻里间的和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