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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召开全区调解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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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素娟、林艺  发布时间:2023-12-23 09:54:40 打印 字号: | |

12月22日,全区调解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调解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李道军出席会议。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N+调解”工作模式作用发挥日益明显,19024个调解组织覆盖延展到各领域,山歌调解、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商会调解等特色调解品牌获中央肯定。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聚焦重点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做精“四大调解”,强化协调联动,坚持依法治理,聚焦中心工作,奋力推进新时代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强调解组织,建强调解队伍,增强科技赋能,不断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命名了全区第四批个人调解工作室并授匾。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县一级。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和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陈福平等单位和个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来源:广西高院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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