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各民主党派广西区委、自治区工商联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汇聚推动全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主持会议。
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委、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委、广西区委主委巫家世,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广西区委主委彭健铭参加会议并发言。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广西中华职业教育社专职副主任姜芳芳,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民盟广西区委专职副主委黄世喆,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进广西区委副主委兼秘书长丘映含,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俊茂,自治区政协常委、广西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主任、农工党广西区委副主委何敏,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贸促会国际联络部部长、致公党广西区委副主委叶妍参加会议。
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志军通报2023年全区法院主要工作情况。随后,各民主党派广西区委、自治区工商联负责人就法院如何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这既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更是对我们的有力鞭策。”在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发言后,黄海龙首先代表自治区高院党组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监督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黄海龙表示,自治区高院将认真梳理、研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把意见建议融入今年自治区“两会”的高院工作报告中,融入2024年全区法院工作部署中,切实把民主监督优势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效能。
黄海龙要求,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优势,始终坚持“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理念,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在法院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要持续深化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既主动“走出去”登门问策,又“请进来”开门问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民主监督与法院工作良性互动。要不断畅通接受民主监督渠道,定期通报法院工作,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法院重要活动,同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大家监督支持法院工作提供便利。要对民主党派、工商联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及时收集梳理、专人办理答复、逐项推动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将民主监督智慧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义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月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司勇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