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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法院:朝东法庭打造民族团结特色司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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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世武、蒋艳婷  发布时间:2024-02-27 15:43:33 打印 字号: |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朝东人民法庭坚持以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法庭为特色,为省际边界和谐、各族群众团结、民族文化交融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走出了一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2023年,该庭共审结案件241件,结案率97.57%,一审服判息诉率94.61%,法庭建设经验入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时代广西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朝东法庭辖区地处湘桂省际边界,瑶族人口占86%以上,是典型的瑶乡法庭。该庭组建“全语通”审判团队,通过瑶话、梧州话等本地方言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用乡语乡音调解矛盾纠纷。2023年,该庭使用民族语言开庭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80%。坚持瑶乡文化与法治文化相融合理念,在法庭院内打造“同心文化长廊”;把法律知识编排成“三字经”、蝴蝶歌、来咧香山歌等,在瑶族盘王节等节日巡回宣讲,为民族文化注入法治动力。同时,广建平台,以县人民法院“石榴籽调解室”为中心,选聘瑶佬、族佬等担任“石榴籽”调解员,并联合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乡贤“五老”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与县人民法院“石榴籽”志愿普法宣讲团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形成遇事找法的共识。

朝东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全面融入“党委主导、社会参与、司法推动”多元基层治理格局,整合力量共同推进诉源治理,实现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溯源治理调解矛盾纠纷。依托法庭“同心调解室”“石榴籽调解室”“一村一法官”建立诉源治理联动网格,诉前调解纠纷54件,向政府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份,向党委、人大作专项报告1次。坚持案源治理一次性解决纠纷。设立“双语释法室”强化判后答疑,从源头上减少衍生案件和上诉案件。坚持执源治理实现案结事了。在判决书后附提示告知书,告知相关法律风险,提示主动履行义务,推动立审执一体化。坚持访源治理推动源头治理。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引导“信访”当事人“信法”,指导困难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此外,朝东法庭充分发挥“县人大代表驻法庭活动站”人大监督、桥梁纽带作用,实现人员共联、民意共通、矛盾共调、和谐共建。与司法所、派出所制定行政解纷与诉讼解纷分段负责、无缝对接、合力解纷机制。主动入网格,在农村经济合作社设立“法官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上门立案、回访答疑、巡回审判等便民服务。与辖区重点农业产业企业、基建企业结对共建,加强企业共性问题研判,帮助解决企业管理漏洞、风险隐患问题。与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桃川法庭、回龙圩法庭建立“省际司法联协会议”制度,在送达、联调、统一裁判尺度等方面积极探索法庭跨省司法联动新模式。2023年,该庭共跨省送达27件,联合化解矛盾纠纷20件。


 
来源:平安广西网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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