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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千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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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费文彬、马奔贤  发布时间:2024-04-02 09:38: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日夜兼程赶到四川省眉山市,为申请保全人查封了价值约2400万元的电池级碳酸锂,高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28日,广西某新能源公司与福建某矿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福建公司将锂辉石矿粉加工成电池级碳酸锂。四川某锂业公司为福建公司的代工厂。后因碳酸锂价格发生分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广西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福建公司交付现价值约2400万元的成品电池级碳酸锂,并申请了保全,请求法院查封存放于四川公司的碳酸锂。图为执行法官调查核实案涉碳酸锂现状。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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