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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普法┃诈骗犯出狱后重操“旧业”,冒充领导亲属诈骗再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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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晗  发布时间:2024-04-03 10:22:10 打印 字号: | |


案情回顾

“雅雅”(化名)曾因犯盗窃罪于2004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出狱后,其仍不走正道,一心琢磨如何编造谎言,骗取他人钱财。2011年,“雅雅”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雅雅”仍无心找工作,无法维持高昂的个人消费,便又萌生了重操“旧业”的想法。

2022年5月,“雅雅”到银行办理业务时结识了被害人谭某某。为了骗取谭某某的信任,“雅雅”将自己包装成一名财力不凡的成功人士,并慌称是某市政府领导亲属,可以找关系帮谭某某调动工作。同年8月,“雅雅”到发廊理发时结识了被害人叶某某,“雅雅”继续虚构其系某市政府领导亲属的身份,谎称有关系帮叶某某租赁门面,骗取了叶某某的信任。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雅雅”还请托被害人叶某某冒充谭某某上级部门领导的身份给谭某某发信息和打电话,并称可以帮谭某某调动工作。后两名被害人基于对“雅雅”的信任,请托其帮忙调动银行工作及租赁发廊隔壁门面。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期间,“雅雅”多次以领导过生日、跑关系需要送礼、能够以内部价格购买五菱牌汽车、其姨妈做手术需要用钱、租赁门面需要钱打点关系等为由,诈骗二名被害人人民币109816元,所得赃款用于个人消费。

柳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雅雅”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系累犯,根据上述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雅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小北提醒

打铁还需自身硬,办事、找工作记得走“正门”,不要相信有所谓的“门路”,避免掉入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

 


 
来源: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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