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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法院:执行“小标的” 服务“大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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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03 10:27: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横州市法院开展小标的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真金白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民生期盼”。

养殖户被执行人雷某某

“法官,我愿意履行债务,但目前的确没钱。这批猪每头大概一百斤,就以这批猪抵债吧!”

2023年7月3日,横州市法院判决被告雷某某偿还原告李某某饲料款14000余元。因被执行人雷某某未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雷某某到法院履行了5000元后,一直未结清该笔余款。

执行法官

“申请人,我们经过财产调查,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你是做饲料生意的,也具备养殖条件,以物抵债的方案是实现债权的最快方式了。”

最终,经过法官的居中调解,双方愿意以物抵债,以每斤9元的出栏价格折抵债务。

被执行人主动以物抵债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

“总重量1.805吨,除去车身重量,9头猪净重500公斤,折价9000元。你们的债务结清了!”

该案顺利执结是此次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本次行动对申请执行标的额在2万元以下,网络查询无法覆盖的财产及初次查询无财产的小标的案件集中开展入户调查,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过依法使用集中传唤、约谈,拘留、罚款、纳失限消等各项强制措施,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够”,有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专项执行行动取得较好成效,共执行完毕案件19件,和解5件,承诺履行3件,到位金额31.1万元,拘留1人,及时兑现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一件件小案、一桩桩小事,背后关联的却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认同感。横州市法院将秉持“如我在执”工作理念,努力办好每一件看似普通的“小标的”案件,做实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


 
来源:横州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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