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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法院:法庭“流动”山水间 就地“解纷”护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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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03 10:18:40 打印 字号: | |


在大化瑶族自治县岩滩镇

有一艘特别的客船停靠在红水河畔

船上出入的人儿

胸前别着法徽

船舱里高悬着国徽

原来,这是由客船改造而成的“水上法庭”

“大化法院岩滩库区巡回法庭现在开庭!”

今天,我们来看看这艘小船上发生的故事

 

为解决群众“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库区水上巡回法庭”应运而生。法官们乘船开展巡回调解、巡回开庭、巡回普法,法庭在山水间“流动”起来,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被老百姓誉为“家门口的法庭”。

减轻群众诉累 船上调解船上审

一个小小的案件

对群众来说也许是人生里最大的事

在大化瑶族自治县岩滩库区

山岭水域交错复杂,偏远村屯的

群众出行需辗转乘船又转车

“打官司”这样的事在他们眼里就成了大难事

家住大化县乙圩乡的黄明(化名)与秦芳(化名)于2018年1月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19年按照农村风俗举办婚礼,在此期间黄明按风俗给予了秦芳家一定数额的礼金、过门费。双方于2023年12年因感情问题解除同居关系,黄明要求秦芳赔偿因结婚办酒产生的一半费用、且返还彩礼、首饰黄金等费用;秦芳不愿,黄明遂将秦芳诉至大化法院。

岩滩法庭受理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承办法官唐秀腾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需要绕行很长距离才能到达法庭,于是在经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在“水上法庭”开庭调解。

“对于原告列举的彩礼转账记录,被告是否都认可?”在庭审质证阶段,唐秀腾询问被告和她的委托代理人。

“为被告镶牙花费的4000元,我们认为不是彩礼。”被告代理人仔细翻看材料,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质证。

本着妥善处理彩礼问题、和谐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唐秀腾耐心与双方沟通,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消除隔阂、理性协商。庭审持续了2个小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组织调解下,决定先回去冷静后再行协商。庭审结束后,由于离家不远,当事人很快返回家中。

“您看!我们在船上看对面的村离我们好近,但是当事人来镇上开庭,要搭车绕好几个山头。我们开设‘水上巡回法庭’,就是为了方便库区群众,深入实地为群众化纠纷、解难题。”唐秀腾说,巡回法庭船上开庭已是常态。为减轻群众诉累,岩滩法庭还通过“田间法庭”“村委法庭”等多种方式,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就地调处纠纷 村中矛盾村中解

2023年12月底,大化县羌圩乡那良村一村民因生活琐事和家暴诉至该院要求离婚。收到起诉状后,唐秀腾和同事把巡回法庭车开到该村,实地调查当事人双方是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案件判决寻找事实依据。

“我们将巡回法庭车开进村屯,向当事人的邻居了解情况,便于我们把握案情,现场调解。”唐秀腾说,巡回法庭车深入实地,极大地方便了法庭的工作,既能快速了解实情,又能开展普法宣传。

同时,巡回法庭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就地受理案件、开庭审理、调处纠纷、接受咨询、普法宣传、现场接访。对当事人符合年老、疾病、行动不便等情形的,法庭上门开庭;对涉农案件做到“三优两简”,即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在法律范围内简化立案手续,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对于影响较大的案件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主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领导、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和旁听庭审,使巡回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最大化。

近日,岩滩法庭司法为民、服务瑶山群众的工作经验被广西法治日报专题报道。

“群众需要什么样的司法服务,我们就提供什么样的司法服务。”大化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建聪说。2020年以来,岩滩法庭共审结案件857件,结案率96.85%,其中通过“水上法庭”“田间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审结案件126件,其中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86件,调撤率达68.25%,服判息诉率96.83%,以有力司法守护库区人民群众幸福安宁。

小船每每起航,法官们以如磐初心掌司法之舵,以坚定担当扬正义之帆,沿着公平正义的航道乘风破浪、砥砺前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可以在路上,可以在船上,更是在每位法院人的心中。


 
来源: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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