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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案记 | 真正的爱是从“心”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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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24 17:23:58 打印 字号: | |

开栏语

如何把公正与效率抓实抓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身处办案一线的法官有经历,有体会,更有责任。当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在进行,为了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设“法官案记”专栏。

我们诚挚邀请一线法官拿起手中的笔,讲述你印象最深的一次审判、一次执行、一次接访、一次普法,透过小切口,通过小故事,反映情理法如何相互交融,公正与效率如何真正实现,尤其要用生动事例反映主题教育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文字宜短,内蕴应长,如有现场视频、照片,读者当会更加欢迎。来稿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发送到我们的投稿邮箱:gxfyw2007@126.com。

江桦:真正的爱从“心”出发

“你们不用费口舌了,我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那是我第一次与乐乐(化名)爸爸通话,隔着电话,都能感受到他坚决不退让的情绪。

法官助理小韦拿着起诉材料向我走来,边走边说道:“这次的案件当事人是一对有两个孩子的夫妻,这已经是他们第二次起诉到法院了。在这之前,当地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也没能解决。”

孩子还在上学,作为孩子的父亲却被孩子的母亲起诉?是什么难以调和的矛盾?带着疑惑,我翻开了卷宗……

   “法庭上,剑拔弩张的争执”

陈山(化名)与丽敏(化名)相识相恋不久后便有了大女儿乐乐,二人步入婚姻殿堂的第二年,小女儿琦琦(化名)出生了。然而,新生命的到来却没能给这个家庭带来新的“生机”,婚后第三年,二人感情亮起了“红灯”,直至恶言相向,二人渐行渐远,开始分居。

陈山与丽敏分居后,乐乐与琦琦随父亲陈山生活。本以为,父母分居是“硝烟”的暂停,不曾想,分居八年后,丽敏的一纸诉状燃起了新的“战火”。

“乐乐给我养!”丽敏请求法院判决她与陈山离婚时,提出了要将乐乐抚养权归她的诉求。

“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我都要!”陈山以丽敏离家多年不曾照顾孩子为由,态度非常强硬地回绝了请求。

第一次庭前问话是在一个下雨天,丽敏并没有出现在法庭。

“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孩子能离得开妈妈吗?”丽敏方委托代理人反问陈山。

“我对两个孩子尽心尽力,孩子跟着她去外地能有什么好?”面对对方的质问,陈山也不甘示弱。

双方开始互相“攻击”,争相表示孩子愿意跟着自己这一方。

  “走出去,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离婚诉讼中关于孩子的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但何为“最有利”,又如何尊重?考虑到让懵懂的孩子目睹自己最亲密的两个人在法庭两侧针锋相对过于残酷,我决定去征询孩子的意见。

于是,第一次庭前问话结束后,我与法官助理小韦来到乐乐的学校,在告知来意后,我们第一次见到乐乐。完全不同于同龄人的活泼调皮,乖巧安静的她坐在教室中,就像一株纤弱的含羞草,似乎一靠近,就要立刻闭合它好不容易怯怯展开的瓣叶。

我尝试着轻声与她沟通,希望可以缓解她的紧张和不安。

当问到生活里有什么烦恼,长大想干什么时,乐乐沉默半晌,终于敞开心扉:“我想去找妈妈。”停顿了几秒,她用圆圆的大眼睛看着我,轻轻地说:“如果爸爸妈妈离婚的话,我就没有家了,也见不到妈妈了,对吗?”

从一个13岁孩子嘴里说出这样的话,真是无法不让人动容。那一刻,我也终于感受到家庭撕裂的背后,孩子的世界所面临的崩塌。

“乐乐,你不要害怕,法官阿姨就是来帮你的。我们这次来,主要是想和你了解你学习、生活上的情况,也想了解你想在哪里生活。判决结果会从利于你健康成长的最优角度出发,我可以和你约定,谁也不会怪你。”我认真地告诉她。

“我舍不得和妹妹分开,可我也很想妈妈。”刚说完,乐乐掩面啜泣。

瞥见她有些发红的眼眶,我心疼地抱了抱她,握住肩膀连连安慰。成年人的矛盾,本应被温柔以待的孩子却成了最容易受到伤害的一方。在后续的谈话中,听着老师对乐乐成绩稳定名列年级前茅的介绍,我看着内心柔软的乐乐,心中对这起纠纷也有了初步判断。

念及此,我决定再努力一把,去双方当事人家中当面聊一聊。

  “我们也该听听孩子的想法”

驱车前往陈山家时,其家人担心我们会带走孩子,拒绝接听电话。为了找到陈山家的具体位置,我们只能根据上诉材料所提供的门牌号,一路上向当地村民讨问详细地址。此时已接近晌午,一番找寻下,路上恰巧遇到了陈山的母亲。

“我知道你来是干什么的,我说不让见就不让见,你赶紧回去吧。”

“奶奶,我们今天来是给你们解决问题的,您可以把这个事和我详细聊聊,我给你们出出主意,您看这样可以不?”听到这,陈山母亲原先紧绷坚决的态度便松软下来,一路领着我们走到家里。

紧闭的“心门”终于打开了。

整整一中午,我与陈山一家聊了3个多小时。随着我一点一点地向其释明法律关系,解读法律规定,陈山一家感受到了我的善意,但也向我表明了自己的顾虑。表示丽敏离家在外多年没有教育照顾过两个孩子,也未支付过抚养费,担心丽敏领走孩子就不送回来了。“陈山与丽敏不在一起生活有八年了,2018年一审判决下来之后,夫妻感情没有改善。他们虽然分开了,但是我们不希望孩子因为父母的分离影响姐妹间的感情。”

谈话过程中,我能感受到陈山一家对两个孩子的深厚情感。看着陈山一家的态度有所动摇,我趁热打铁:“不能只是咱们在这说,咱也得问问孩子,听听孩子的意见。”老人随即将孩子从屋里领了出来,询问孩子的想法。小女儿琦琦怯怯地问我:“阿姨,我不想和爸爸姐姐分开,我还能看到他们吗?”这一幕可能让在场的人深受触动,最终同意了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为两个孩子做打算。

了解完陈山家的情况后,我们决定到丽敏家进一步了解情况。临走出发前,陈山的哥哥一路与我们闲聊,从原先的不理解到频频致谢“原来我只在电视上见过法官去当事人家里,今天你们来这里,听我们说了长期以来心里憋着的话,我们真的很感激!”看着他脸上舒展的笑容,我身上的疲惫顿时消除。

赶到丽敏家中,发现只剩丽敏的爷爷和父亲在家,在进一步谈话中了解到丽敏常年在外,逢年过节才会回家。作为乐乐和琦琦的外公,三人此前仅见过四五次,外公对孙女二人知之甚少。

至此,我心中有了清晰答案。

  “我希望,你们之间不止1200”

就本案而言,陈山与丽敏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争吵,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缺乏沟通与理解心生间隙,致使夫妻裂痕不断加深,双方长期分居达八年,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法院准予陈山、丽敏离婚。

考虑到乐乐和琦琦一直随陈山一家生活,目前就读于当地学校,在生活和学习上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环境,从维护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环境及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权益角度出发,遂判决乐乐、琦琦由陈山抚养,丽敏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1200元,直至两个孩子分别年满十八周岁止。

判决出来后,我的心里一直在牵挂着两个孩子。于是,我给陈山、丽敏分别打去了电话。

“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并非意味着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孩子作为双方感情中最珍贵的一份礼物,需要在父母共同的关心关爱下成长。”

“如果你支付抚养费,对孩子来说就像是一笔成长基金,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保障。除了每月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外,希望你们之间,能给孩子更多的亲情关怀和心灵慰藉。”

在引导双方慢慢敞开心扉后,陈山知晓丽敏现在生活困难,提出让丽敏选择分期支付的履行方式,也愿意帮忙维系丽敏和孩子之间的亲情,希望她能抽空去探视孩子。

案件顺利结案了,双方都表示要尽自己所能抚养好两个孩子。

法官心语

一周过去了,我再次给丽敏打去电话,电话中,丽敏表示双方约好了等孩子放假见面,也会继续尽到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弥补错过多年的亲情。

婚姻家事纠纷背后是割舍不掉的血缘亲情,孩子的健康成长应该是父母共同的责任。错过了孩子的成长,但不能、也不应错过作为父母的责任。一纸离婚协议虽让夫妻双方从法律上隔断彼此关系,但与孩子之间的亲情却是难以割舍。

同时,我也在思考,判决可以厘清法律关系,但亲情的价值能用什么衡量?

婚姻的休止符,并不是爱的句号。血脉亲缘固然是一方面,但关怀、陪伴、互相照顾、彼此分担......这些漫长岁月中的羁绊何尝不是亲情的另一种体现方式。

我仍相信,只要爱在,家就在。



 
来源:贵港中院
责任编辑:广西高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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