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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消失”26年,丈夫起诉离婚遭遇“寻人难”
黔桂两地法院携手解“诉讼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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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可寒、 黄丹玲  发布时间:2024-07-31 16:18:53 打印 字号: | |


“为民服务暖人心排忧解难似亲人”。近日,贵州省罗甸县的林阿强将一面锦旗送到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六寨法庭,感谢干警们不懈奔波,帮助他寻找证据向“消失”26年的妻子起诉离婚,并历经波折找到其妻子协商结案。这是南丹县法院六寨法庭与罗甸县人民法院联合调解,充分发挥黔桂两地法院司法协作机制作用,让当事双方得以解除婚姻关系,案件顺利结案的有益尝试。

1995年,来自南丹县六寨镇的阿珍与罗甸县的林阿强相识相知,并在罗甸县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不久,两人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1997年的一天,阿珍以外出打工为由,悄然离家,之后杳无音信。林阿强苦苦等待26年,从青丝到白发也没有等来阿珍。林阿强独自抚养女儿长大成人后,决定放弃这段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重新追求自己的幸福。然而,林阿强几度奔走办理离婚手续,都因阿珍的失踪变得异常艰难。

就在林阿强不知所措时,朋友建议他到法院起诉离婚,通过诉讼的形式解决问题。

2023年5月,林阿强抱着一丝希望来到南丹县法院六寨法庭。

“姑娘,我老婆是六寨人,我现在想起诉离婚,但是找不到人,你们能帮帮我吗?”

六寨法庭书记员听了林阿强的一番陈述后,耐心向他说明立案所需的相关材料。

没想到,立案时遇到了麻烦。书记员发现阿珍的身份证是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六寨派出所查询又发现辖区无此人,不符合立案条件,无法立案。

如果单纯因为被告主体不适格而驳回起诉,法院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将继续损害原告的权益。六寨法庭庭长肖图健告知林阿强,可以通过找到阿珍进行调解或收集证据宣告失踪等方式维护其权益。

随后,肖图健帮林阿强联系罗甸县法院,告知林阿强的相关情况及诉求。

事情一波三折。罗甸县法院与六寨法庭联合调查了解到,阿珍在外务工,不符合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

两地法院协商,当务之急是要找到阿珍本人。

今年2月,六寨法庭法官在多方走访过程中抽丝剥茧,抓住一条有用线索。几经辗转,法官在六寨镇麻阳村找到了阿珍的哥哥,并获取了阿珍的联系电话。但法官多次尝试联系均遭对方拒接。

5月,六寨法庭法官通过司法途径到移动公司申请查询办理该电话号码的用户信息,显示该用户名为刘云。法官又到六寨派出所查询刘云的身份信息,确认刘云和阿珍为同一人,且她正在玉林市打工,具体地址为玉林市福绵区成均镇社岗村。

7月1日,六寨法庭法官助理黎波一行3人奔赴500多公里外的玉林市福绵区成均镇社岗村。在寻找刘云的具体住所时,由于不通当地语言,干警们无法与村民交流,吃了“闭门羹”。干警们找到当地村委会,详细说明来由并请求帮助。村委会干部积极配合,引领干警们找到刘云的住所。

然而,刘云家的大门紧闭,不见其踪影。就在干警们沮丧之际,一名村民告知,刘云家在山上有个养鸡场。得到新线索后,干警们立即向山里进发。

经过一番周折,干警们找到了该养鸡场,但是,仍然未见到刘云。“具体位置已经找到,也确定了刘云是在这生活,这么多困难我们都走过来了,仅差这最后一步,不能放弃,哪怕等到晚上也要等到她!”黎波坚定地说。

从白天到黑夜,功夫不负有心人,干警们等到了刘云,与她进行面对面沟通。刘云表示,愿意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并在调解书上签名。

7月4日,南丹县法院副院长赵令崧和六寨法庭庭长肖图健来到罗甸县法院,将这份历经波折、来之不易的附有刘云亲笔签名的调解书递到林阿强手中。至此,林阿强拿到了与刘云的离婚证明,结束了长达26年的等待。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一起看似不起眼的纠纷,往往包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热切期盼,纠纷的妥善解决也包含着法庭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南丹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治宏说,该院与罗甸县法院协作办案,合力为两地群众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是“黔桂样本”的精彩诠释。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广西高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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