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探索创新家事少年审判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家庭、学校、法院三方共同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新格局,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近年来,玉州区法院先后获评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
从“家”启航,强化家庭教育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玉州区法院围绕人大代表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联合多部门成立玉州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并派驻家事法官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保护、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女方覃某与男方许某因感情破裂离婚,婚生子小许由许某抚养,覃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然而,覃某发现许某未实际照看小许,并且小许曾被许某的父亲打伤。覃某认为许某未尽到抚养义务,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经审理,玉州区法院认为许某未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小许身心健康受到伤害,遂依法判决支持由覃某抚养小许,许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针对许某监护责任缺失、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等行为,玉州区法院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许某进行“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责令其及时纠正不当教育方式。
图为2024年3月7日,玉州区法院干警走进社区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
“通过对父母进行指导、教育,引导他们更好地掌握家庭教育方法,共同关心关爱孩子,呵护孩子健康成长。”玉州区法院副院长陈燕说。此外,玉州区法院还联合心理咨询师、家事调查员、人民调解员对小许进行心理疏导,以柔性司法弥合小许的心理创伤。
近年来,玉州区法院全面打造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为一体的宣传阵地,积极开设家事学堂,根据案情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断提升“依法带娃”的责任意识和能力。2022年以来,玉州区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督促令288份,开设家事学堂70节,听课人数超5000人。
与“校”联动,齐抓校园预防
“2名学生在体育课上发生碰撞,双方家长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学校组织调解了两三次均未能解决,希望法院能帮助调解。”2024年4月,玉州区法院收到玉州区东成小学的情况反馈后,第一时间组织学生家长进行调解。
“监控视频清楚地还原了这起意外事件的经过,打篮球的同学与从舞台上跳下来的同学发生碰撞,导致后者受伤。双方均非故意,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调解期间,法官通过计算“法律账”分析利害关系、释明“同学情”引导换位思考等方式,促成双方家长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最终握手言和。
调解结束后,法官还就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法律风险提示,督促学校师生及家长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图为2024年6月15日,玉州区法院玉林人民法庭举办法庭开放日活动。
近年来,玉州区法院不断建立完善与学校的沟通联络机制,积极邀请师生走进法院参观、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模拟庭审,在2所学校建立法治教育基地,并选派18名干警分别担任辖区35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
“同学们,在学校里有哪些行为会影响人身财产安全呢?”2024年2月27日,玉州区法院干警以校园安全为主题,向玉州区第八初级中学的学生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课堂上,法院干警结合典型案例剖析校园暴力的危害,讲解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类型,释明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及应受到的处罚,引导学生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与“校”联动,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2022年以来,玉州区法院到辖区中小学举办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40次,覆盖师生超5万人次。
以“院”之名,筑牢保护防线
“孩子患有自闭症,十余年来都是由我照顾。现在我身体不好,无法继续照顾孩子,离婚后孩子必须由男方抚养。”
“我的工作从早忙到晚,没有时间带孩子,把孩子判给女方,我可以给生活费。”
……
日前,在玉州区法院家事案件审判中心,一起离婚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因孩子抚养问题争执不下,案件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这个不幸的家庭,主办法官罗莉从特殊儿童的政策保障、父母的监护职责等方面释法析理,引导双方当事人妥善协商抚养事宜。
“你们作为父母,不能以孩子患有自闭症为由,推卸抚养义务,应当给予孩子更多关爱,共同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罗莉耐心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就轮流抚养孩子达成一致意见,案涉自闭症儿童的抚养难题得到妥善解决。
图为2024年4月16日,玉州区法院邀请学生走进法院参观了解家事少年审判工作。
近年来,玉州区法院全力打造家事少年审判专业特色法庭,在玉林人民法庭建立家事案件审判中心,积极推进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实现类案统一裁判尺度、关联案件统筹管理,强化对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权益的全面、综合保护。
“法官,我不想回原来的学校念书,想转去别的学校,您能帮帮我吗?”在判后回访电话中,一起强迫卖淫案的被害人陈某情绪低落地询问玉州区法院玉林人民法庭法官高斯宜。
考虑到陈某年仅14周岁,长期休学在家对其成长不利,高斯宜积极与当地政法委、教育局、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最终帮助陈某顺利办理转校手续。目前,陈某已在新学校开启新的学习生活。
这是玉州区法院开展联动回访帮教,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在玉州区党委政法委领导下,玉州区法院充分调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优势资源,联合检察、公安、司法、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定期开展判后回访帮教工作,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2022年以来,玉州区法院联合各部门回访帮教涉案未成年人160人,化解涉未成年人民事纠纷700起。
(作者:吴琪 吴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