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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守护和谐宜居环境

——广西玉林玉州区法院玉东法庭高效化解涉房地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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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琪 吴祖励  发布时间:2024-09-18 12:37:39 打印 字号: | |

高楼林立、道路宽敞,商贸集聚、宜居宜业……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东部的玉东新区,是一片充满发展活力的新兴城区。

为助推当地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坐落于此的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玉东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打造涉房地产纠纷专业法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以“专业管辖+专业团队”模式高效化解房地产领域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玉东法庭受理涉房地产纠纷案4969件,结案率98.08%,服判息诉率98.12%。

 

拉紧和谐纽带,促进美好家园建设

在住宅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妥善处理物业纠纷,促进和谐美好家园建设,成为玉东法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物业公司的服务能力与收费水平不相符,我们业主未享受到应有的服务,才不愿意支付物业费。”

“今后我们将竭诚为业主提供更贴心、更暖心、更优质的物业服务,让业主回家更有幸福感。”

……

2024年2月,玉东法庭联合玉林市房地产业协会,对32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进行诉前调解。

因多名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经催促后仍拒不支付,某物业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考虑到涉案主体多、涉及面广等情况,一旦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主办法官包智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期间,包智慧耐心倾听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缘由,了解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各自诉求,并阐明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玉林市房地产业协会的调解员从情理和小区治理等方面与物业公司沟通,督促物业公司不断优化改进物业服务。经过调解,物业公司和业主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应付义务。

近年来,玉东法庭充分借助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调解力量,通过设立专职调解员、成立涉房地产纠纷调处中心等方式,不断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涉房地产纠纷进行分类分层处理,推动矛盾纠纷及时、便捷、有效化解。

2024年1月至8月,玉东法庭诉前调解涉房地产纠纷案件1156件,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039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17件。

 

深化源头治理,保障市场平稳有序

在审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时,玉东法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

“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我们注意到多数被诉业主拒交物业费,原因在于认为物业服务质量未达合同约定或相关标准。”玉东法庭庭长陈波说。2024年1-7月,玉东法庭共收到51家物业公司提交的涉物业纠纷诉讼材料1520份,主要是要求业主支付所欠物业费及违约金。

针对玉东法庭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标准不一、服务质量不到位、与业主沟通不够等情况,2024年6月26日,玉州区法院向玉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书。

“行业协会具有联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桥梁纽带作用,能够进一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引导业主正确维权、主动履约,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玉州区法院副院长陈燕说。

收到司法建议后,玉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向玉州区法院复函,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广大业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物业服务,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良性发展。

 

点亮监督明灯,提升阳光司法能力

“现在开庭!”身着黑色法袍的法官端坐在国徽下,庄严地敲响法槌,引导旁听人员“沉浸式”体验庭审活动。日前,玉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到场旁听,监督法院工作。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我们通过旁听庭审深入了解法院的审判工作,也通过监督让公平正义在阳光下运行。”玉州区人大代表梁洁说。

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这是玉东法庭畅通人大代表联络、监督渠道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玉东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线上+线下”共推进,在办理具有典型性和教育警示意义的涉房地产纠纷案件时,积极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邀请代表委员借助自身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工作特长协助调解案件,充分听取并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

“法官到小区巡回开庭,办案过程公开透明,释法说理透彻到位,我们心服口服,也对物业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被告林某说。

此前,林某等86名业主因不满意物业服务质量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考虑到案件涉及主体多、矛盾较为尖锐,玉东法庭选取其中的典型案例,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将庭审“搬”到涉案小区,组织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调解,并邀请小区居民旁听。

调解期间,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各自的权利义务和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引导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督促物业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经过释法说理,物业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林某等多名业主当场支付完毕拖欠的物业费。

以公开促公正,让民情民愿落地有声。近年来,玉东法庭在办理民生牵涉深、社会影响广以及批量化、类型化的涉房地产纠纷案件时,积极开展庭审公开活动,不断推进阳光司法、公正司法,以个案的调撤带动同类案件的调撤,争取实现“化解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作者:吴琪  吴祖励)

 

来源: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广西高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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