罡风荡污浊,正气朗乾坤。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基层稳定、群众平安。自2021年党中央作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广西坚持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精准督导“四个不动摇”,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件件黑恶案件被依法处理,一个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一批批“保护伞”被连根拔起……广西持续向黑恶势力亮剑,久久为功、绵绵用力、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扫出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足音铿锵,扫黑除恶斗争的常治长效推动八桂的行稳致远。截至目前,经组织各地核查,打掉涉黑组织28个,涉恶犯罪集团123个,涉恶犯罪团伙26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130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876起。2021年和2022年,广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考核评价分别荣获全国一等、二等;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纳入平安中国建设考核评价,广西获优秀等次。
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坚决扛牢政治责任
民之所恶,剑之所向;民之所盼,治之所向。广西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有力打击黑恶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高位推动。全区上下压紧压实责任,紧盯阶段性突出乱象和监管难题,加强排查整治和常态监管,立足职能职责统筹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对标党中央部署要求,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
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自治区主席蓝天立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各地各部门调研指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刘宁书记11次就扫黑除恶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并亲自研究部署重大案件查办工作。
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跟进,抓部署、强落实、建机制,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形成涤荡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
部门联动。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30余次,开展5次特派督导。研究部署具体措施,调动各方力量,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督促带动。通过持续攻坚,原来打击涉黑战果不佳的4个市中,梧州市、崇左市各打掉1个涉黑组织,以点带面推动其他市县新增打击涉恶战果11个,形成了浓厚的攻坚氛围。通过激励机制,鼓励政法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评选表彰扫黑除恶先进集体12个和先进个人60名。
线索核查、攻坚起底,形成打击黑恶势力压倒性态势
举报线索一头连着群众期盼,一头连着案件办理,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关键环节。广西强化案件侦办,线索核查与依法打击一体推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增加社会工作部、信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进一步拓宽线索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分级分类处置程序,对各类线索应查尽查,确保线索清仓见底。截至目前,自治区扫黑办共办理涉黑涉恶线索708条,办结661条,办结率93.36%,成案率18.91%,其中全国12337举报平台转办涉黑恶线索538条,审核办结501条,成案率19.96%,高于全国平均值。
各地扫黑办对每一封举报信件都认真阅研核查,做到过程全程跟踪、结论严格审核。自治区扫黑办接到群众多次举报桂林市谢某民等人涉黑恶线索后,组织循线深挖,成功打掉长期欺压百姓、为非作恶的以谢某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通过一线实战、实地督导等举措,全方位推进涉黑恶在逃人员缉捕工作,全区162名目标在逃嫌犯已到案149名,到案率91.98%。针对黑恶定性分歧大、“打伞破网”阻力大、“打财断血”难度大等疑难复杂问题,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管辖等措施推进有组织犯罪案件依法办理。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30件重大疑难案件,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6件案件均由自治区级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包案。
坚持依法严惩。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3年多来,全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86件2042人,提起公诉351件1864人,一审审结360件1887人,二审审结236件2077人,结案率分别为90.68%、96.33%。
严肃问责、深挖细查,“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双向发力
黑恶势力能在一方盘踞多年、坐大成势,长期未受到有效打击,与“保护伞”的庇护有着极大关系。扫黑除恶必须要“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
为此,广西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制度,持续跟进全国、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进展的“钉子案”等重点案件中涉腐涉“伞”问题,强化督查督办,着力解决“见黑不见伞”问题。
始终严格依法办案、不枉不纵,方能行稳致远。广西畅通纪法协同渠道,开展重点案件督办,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486件,其中政法机关移送331件,共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06个,批评教育和处理53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0人。
始终坚持协调配合、传导压力,方能攻势犀利。广西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强化政法机关与税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步推进依法办案与财产清查工作,实现对“黑财”依法精准处置。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共查扣涉案财物24亿多元,判处财产性判项45亿多元。
综合治理、源头防范,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3年多来,广西各地全面加强扫黑除恶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整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以莫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在贺州市某乡镇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将其绳之以法。
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嫌疑人存在非法开采河砂问题,及时发出公安提示函,推动水利部门修改完善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和落实行政权责清单。
加强前端治理。广西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全面排查行业领域问题隐患,制发“三书一函”368份,其中监察建议书50份、司法建议书117份、检察建议书100份、公安提示函101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控转型。
注重末端打击。广西将打击整治“五霸”专项行动纳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并坚决“打伞破网”,打掉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恶团伙256个,涉未成年人黑恶团伙84个,逐案过筛244件黑恶案件,发现问题线索91条,立案86件,实现了黑恶犯罪下降、行业秩序好转、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全区开展乡镇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排查不胜任不尽职村干部205人,逐一落实组织调整或限期整改措施,有效防范黑恶势力和“村霸”干扰、操控村屯事务。
注重建章立制,才能釜底抽薪。认真总结我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先后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执法司法协作的若干措施》等36项规范性文件,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
经过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和3年多的常态化斗争,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线索核查不够深入,办案质效有待提高,“打财断血”不够精细,行业乱象整治存在短板等,需要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解决。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区将乘势而上,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办案质效、建立长效机制,以规范化、法治化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长效化,让平安广西建设成果可见、群众可感,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